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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17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公示
根据《****保障局 ****委员会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5﹞52号)、《****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17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西医保发﹝2026﹞4号)的工作要求,为加强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医院依照州级基准价(即最高限价),修订调整和终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整合规范综合诊查类、超声检查类、放射治疗类。精神治疗类、妇科类、眼科类、体被系统类、骨骼肌肉系统类、甲乳类和淋巴结清扫、心血管系统类、泌尿系统类、康复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同步终止“挂号费”等2480项医疗服务价格(详见附件18)。
三、将“简单手术特殊刀使用费”(项目编码33d)、“复杂手术特殊刀使用费”(项目编码33e)整合为“可复消手术特殊刀使用费”(项目编码33m),****医疗机构最高限价,明确医保支付类别。终止“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使用费”(项目编码34e4)、“水动力系统使用费”(项目编码33h)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19)。
四、本通知自2026年5月30日零时起执行
****医院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