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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青****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5〕21号)第二十条规定,****保障厅于5月25日组织了****学校事项专家评审会。****小组评审,拟同意******学校开展保卫管理员高级工职业技能培训,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定事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反映。(地址:**市城**昆仑路28号(建工大厦604),联系电话:0971-****112,邮箱:****@qq.com)。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的信息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开展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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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