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镇开发边界内单元详细规划》(草案)现已通****委员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规划草案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一、规划情况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主**范围,为原单元控规18个分区单元的规划范围衔接城镇开发边界、**区全域单元划定等内容,做到主**边界与全域单元界线相融合,同时基本涵盖****环城一重山内的所有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460平方千米。
2.单元分类
本规划落实**区全域单元界线划定成果,在原主**单元控规18个单元的基础上优化调整为27个单元,其中集中建设单元17个、城乡融合单元7个、其他特定单元3个。
| 单元 名称 | 单元类别 | 面积(平方千米) | 主导功能 |
| 未来城 | 集中建设单元 | 1125.51 | 现代工业、生态居住、综合服务及商业商务 |
| ** | 1412.44 | 工业发展、居住生活 | |
| 园田塘 | 708.24 | 居住生活、综合服务、绿地休闲 | |
| ** | 711.76 | 工业发展、居住生活 | |
| 北城 | 595.48 | 居住生活、综合服务、商业商务 | |
| 双洋 | 249.01 | 居住生活、综合服务、交通枢纽 | |
| ** | 546.84 | 居住生活、综合服务、绿地休闲、商业商务 | |
| ** | 756.25 | 工业发展、居住生活 | |
| 西陂 | 296.89 | 居住生活、综合服务、商业商务 | |
| ** | 227.95 | 居住生活、综合服务、商业商务 | |
| ** | 621.41 | 居住生活、综合服务、绿地休闲 | |
| 龙津湖 | 648.88 | 综合服务、居住生活、商业服务、绿地休闲 | |
| 曹溪 | 620.22 | 居住生活、综合服务、绿地休闲 | |
| ** | 514.25 | 居住生活、综合服务、绿地休闲 | |
| 红坊北 | 2053.85 | 物流仓储、交通枢纽、居住生活、绿地休闲 | |
| 经开区 | 576.37 | 工业发展、居住生活、综合服务 | |
| 东肖 | 1255.53 | 文化教育、居住生活 | |
| ** | 城乡融合单元 | 2054.16 | 居住生活、生态游憩 |
| 富溪 | 2836.25 | 现代工业、生态游憩 | |
| 北山 | 1507.03 | 环保服务、工业发展、绿地休闲 | |
| ** | 6427.02 | 现代物流、商贸服务、生态宜居 | |
| 大锦山 | 1012.24 | 郊野公园、生态绿地 | |
| 红坊南 | 2779.37 | 现代物流、特色工业、乡村发展 | |
| 奇迈 | 3446.80 | 居住生活、绿地休闲 | |
| 隘头 | 其他特定单元 | 3921.67 | 交通枢纽、生态游憩 |
| 翠** | 4222.99 | 大型采矿、生态游憩 | |
| 马坑 | 4860.49 | 大型采矿、生态游憩 |
3.规划内容
在单元划分基础上,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和发展策略,明确各单元的发展定位,统筹落实“三线”数据、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等内容,衔接教育、环卫、绿线等相关专项规划,结合成片开发方案、片区规划研究、用地调整论证及变更调查、不动产权、土地批供、地形等数据,按照编制指南要求开展编制。
(1)规模及容量:本规划人口规模为100万人,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为110.45平方公里。
(2)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规划:本规划落实市级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空间结构,并结合单元划分、各单元现状细化主**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在主**中部规划以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居住生活类用地为主,在外围**、未来城、**、**、经开区、红坊南等单元规划以工矿用地、仓储用地等产业用地为主,并按产城融合的理念适当布局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等生活类用地。
(3)道路系统规划:本规划衔接最新的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结合“三线”数据、道路可实施性等对部分路网的走向、线型、宽度等进行优化调整。
本次规划形成“一环六纵八横”的骨干路网,“一环”指中心**外环线、“六纵”指民园路-红田路、龙腾路、**大道、罗龙路-曹溪路-东肖北路、莲庄路-**路、东环路;“八横”指青云路、工业路、人民路-**路-**路-**路-**福三线、华莲路-南环路、金鸡路、西锦隧道-双龙路-浮东路、**路、**路。
(4)“三大设施”规划:“三大设施”包含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公用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
公共管****市政府等市区级行政设施、街道办事处等街道级行政设施,市博物馆等市区级文化设施、****中心等街道级文化设施,中小学,体育公园等市区级体育设施、****中心等街道级体育设施,****医院等市区级医疗卫生设施、****中心等街道级医疗卫生设施,养老院、福利中心等社会福利设施,菜市场等;
****水厂、****泵站,污水处理厂、****泵站,变电站,天然气门站、高中压调压站、LNG气化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垃圾转运站,消防站等;
道路与交通设施包含客运枢纽站,公交首末站、公交停保场、社会停车场等。
二、公告时间
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6日,公告期30天。
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反馈,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省**市**区莲新南路2号
联系电话:0597-****389
附图:《**主**城镇开发边界内单元详细规划》(草案)公示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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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