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审批
云南-曲靖-富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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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7 10:5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439

通讯地址:******社区 邮编:655500

项目名称

****建筑垃圾和散料再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富****社区小村组小长坡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9027m2,建设600万吨建筑弃土消纳场一座、一条800t/h水稳料生产线、一条240m3/h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水泥制品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弃土场建设面积为10698m2,其余建筑面积为8329m2。建成后年生产商品混凝土20万m3、水稳混合料30万t、水泥制品(免烧砖约826.96万块,轨枕约20万根)。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气影响主要为场地平整、场地清理、物料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固废主要为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生态影响主要为项目占地基础开挖对项目周边区域陆生生态、地表植被的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废气影响包括:“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生产线”产生的原料堆场粉尘、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粉尘、筒仓呼吸粉尘、物料输送粉尘、搅拌机搅拌粉尘、车辆运输粉尘;“弃土场”产生的堆填粉尘、倾倒粉尘;废水影响主要为搅拌机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实验室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淋溶水及生活污水;噪声影响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布袋、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化粪池污泥、雨水收集池污泥、废砖坯、废轨枕、生活垃圾、实验室废弃物、废润滑油、建筑垃圾中筛选出的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废木材、弃土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1)大气环境: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挡,施工期间场地内设置移动式雾炮机;车辆运输物料时需采用篷布覆盖;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垃圾,应采用篷布遮盖;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

(2)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引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厂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厂区洒水降尘。

(3)声环境: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6:00施工),施工围挡隔声,对施工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

(4)固体废物:“弃土场”施工前需剥离占地区范围内的表土,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土石方全部回填至项目内,无弃土产生;施工期中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砖、混凝土、铁片等),首先考虑作为路基填筑材料等进行利用,不****政府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经垃圾桶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5)生态环境:严格划定施工红线,严禁超范围施工扰动、破坏占地红线外的植被;对弃土场填埋区域进行表土剥离,以科学的方法剥离表土,尽量减少对表土的损坏,禁止随意超标占地,剥离出的表土、施工材料禁止堆在项目范围以外;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区域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扩散;对于运输车辆,要求其覆盖篷布,防止物料遗撒产生扬尘;在项目厂界(靠近林地一侧)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种植一些对粉尘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如杨树、柳树等,降低粉尘对周边植物的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禁止施工现场人员偷猎、下夹、设置陷阱捕杀野生动物行为;

运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生产线”产生的原料堆场粉尘、建筑垃圾破碎、筛分粉尘、筒仓呼吸粉尘、物料输送粉尘、搅拌机搅拌粉尘、车辆运输粉尘;“弃土场”产生的堆填粉尘、倾倒粉尘。其中,“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生产线”采取以下措施:原料堆场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厂房内设置洒水喷头,物料使用编织覆盖;破碎机进料、筛分机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水稳料生产线搅拌机均设置在封闭主机楼内,搅拌楼自带一套布袋除尘器(治理效率99.7%),收集的粉尘进入搅拌机搅拌;未收集的在封闭层内无组织沉降和排放;筒仓仓顶自带一套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通过呼吸孔以有组织形式排放。水泥制品生产线搅拌机为湿式搅拌(边加水边搅拌),起尘量小,且搅拌机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沉降、排放。项目使用皮带机进行物料输送,项目皮带输送设置在封闭廊道内;加强车间清扫、道路定时洒水抑尘,厂区进出口设置洗车装置;厂区外150m范围内,道路两侧每隔30m设置一个洒水喷头。

(2)水环境: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弃土场周围设置截排水沟,“建筑垃圾的回收加工再利用”厂区北侧设置截水沟,阻止项目区外雨水进入项目区内;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170m3)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后期洁净水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搅拌机、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地坪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100m3)收集处理后,通过回用水泵抽至生产线回用,不外排。设置5m3化粪池及处理规模为1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m3/d,处理工艺A/O),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设置容积不小于453m3的淋溶水收集池,用于消纳场淋滤液收集暂存,填土区渗滤水经收集暂存后回用于填土区降尘用水,不外排。

(3)声环境:使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靠近南北两侧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厂界设置隔声屏障(长约80m,高不低于2.5m)。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化粪池污泥、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淋溶水收集池污泥、建筑垃圾中分离出的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废木材、废砖坯、废水泥轨枕、生活垃圾、废润滑油等。其中布袋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三级沉淀池沉渣清掏后返回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生产线进行破碎筛分后,用作生产原料回用;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清掏后返回生产线用于生产;淋溶水收集池污泥清掏后堆填于项目弃土场;建筑垃圾中分离出的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废木材,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50m2),定期外售利用;弃土进入项目弃土场作回填;废砖坯、废水泥轨枕:收集后返回“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生产线”破碎、筛分作为原料使用;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废润滑油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项目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外加剂储罐区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地面为混凝土硬化后涂刷环氧树脂防渗,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高度≥15cm),防渗层应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满足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初期雨水收集池、三级沉淀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区域、淋溶水收集池、一般固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混凝土防渗层抗渗等级不应小于P6,其厚度不宜小于100mm,其防渗层性能应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Mb≥1.5m,K≤1.0×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防渗。

(6)环境风险:项目分区防渗,配备有应急桶、铲子、沙子等应急物资;发现废润滑油泄漏后先进行溢流的围堵,用沙子吸收溢出的液体,然后用铲子铲装含油砂至应急桶,妥善放置;发生泄漏时,尽快找出泄漏源并进行封堵处理,避免持续泄漏;沉淀池及时清理,发现渗漏或废水溢出,立刻停止清洗作业,并利用水泵将废水引至罐车内暂存;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机构,配备相关应急物资,确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环境事件。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全文本公开承诺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机关填写。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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