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项目管理,加强对物业服务市场事中事后的监管,提高物业管理监管工作效率,根据《**省物业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物业物业管理区域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前,将物业****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人民政府备案,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物业管理区域范围。
(一)区域备案所需资料
1.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申请表;
2.相关土地证明文件和建设项目立项批文(收复印件);
3.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收总平面图、共用设施设备清单、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公共活动用房所在楼层平面图等复印件);
3.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收总平面图、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公共活动用房所在楼层平面图等复印件);
4.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建设单位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前,向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物业管理区域备案;
2.备案。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申请,审核资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函》完成备案;
3.录入。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完成后,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备案信息录入有关台账。
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一)备案范围
所有在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物业服务项目,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和后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预售之前通过招标等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通过承接查验备案一并完成。
后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受全体业主(业主大会)委托代表全体业主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人并与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向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备案时间
1.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备案;
2.变更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备案单位申请信息变更备案。
(三)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所需资料
1.**县后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表;
2.物业服务合同;
3.业主表决结果或决议(业主大会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人的表决或决议,收复印件);
4.物业服务人信息及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5.招标选聘:前期物业中标通知书、招投标备案回执、招标文件。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物业服务人向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2.备案。主管部门接到物业服务人申请,审核资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县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函》完成备案;
3.录入。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完成后,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备案信息录入相关台账。
三、物业承接查验备案
(一)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应当于房屋交付使用15日前完成承接查验,并按《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和《**省物业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报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后期物业承接查验档案移交。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原物业****委员会及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人移交承接查验档案,未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人的,承接查****委员会,****委员会****社区代管。
(三)录入。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完成后,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备案信息录入相关台账。
四、相关要求
(一)物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监管,认真按照职责要求,抓好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工作,严格依照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违规承接物业服务项目的,或提交的材料不齐全以及材料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办理,并督促限期进行整改。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人应当严格依法执行各项备案制度,未依法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县物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报送备案,逾期不报送备案的,对其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附件:1.**县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申请表
2.**县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函
3.**县后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
4.**县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函
5.**县前期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备案申请表
6.**县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