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陵水赤岭渔港外海深水网箱养殖集中用海整体项目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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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服务局拟对陵水赤岭渔港外海深水网箱养殖集中用海整体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陵水赤岭渔港外海深水网箱养殖集中用海整体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陵水黎****服务局项目建设和环境**审批室(二)

邮编:5724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陵水赤岭渔港外海深水网箱养殖集中用海整体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省直辖陵水黎族****村委会赤岭渔港**外海
环评单位: 海****学院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用海面积为627.9766公顷,其中深水网箱养殖区用海面积为499.0097公顷,计划投放155口C100 型HDPE浮式圆形深水网箱;海洋牧场区用海面积为128.9669公顷,投放6块鱼礁群,总计投礁103680空方。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影响预测结论,在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提出的环保对策建议得以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可以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发展政策和当地的发展规划,其选址符合《**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修编)》《**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年修编)》及**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等
选址合理性: 项目的建设能实现新村港和黎安港两湖的生态环境整治需要和做好**县水产养殖清退整改工作,促进退养渔民转产转业,缓解近岸海洋环境污染,推动近海养殖向深远海网箱养殖转型升级。另外,本项****牧场区,****牧场区通过投放****牧场,其用海目的是以生态渔业为主要目标,兼具保护和修复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养护渔业**,可实现高生物量水平的生态平衡,并辐射优化周边海区环境,保障近海海洋**健康可持续利用与开发。项目用海区水质、水深条件好、水流交换程度高,自净能力强,项目区域总体是适宜开展深水网箱养殖活动的,但在养殖过程中需严格采取环保措施,减缓养殖对沉积物环境的进一步影响。项目用海选址综合考虑了区域的水深地形、水动力环境、水质环境、生态环境等多方面因素,项目选址能与自然**和海洋生态相适宜的。
清洁生产水平: 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基本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只要措施落实,基本可实现达标排污,项目对现有环境功能不会造成太大改变。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技术规程》(DB46/T 131-2008)第5.1条“网箱养殖面积不应超过可养殖海区面积的15%”;《深水网箱养殖技术规范》****监督局,DB44/T 742-2010)第6.1.3条:深水网箱养殖区的养殖面积不应超过可养殖海区面积的5%;《**县水产南繁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提出;“依据深水抗风浪网箱的规格及海域潮流和风浪的不同,可以单个网箱固定,网箱养殖面积(网箱框架所占海域面积之和)不超过许可养殖海区面积的5%。”本项目用海规划设置的网箱养殖数量及面积均满足上述规范和规划的要求,使得养殖水域可以保持相对自净能力,海域水质和沉积物环境可以满足海区水环境控制要求。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生态保护措施及养殖污染防治措施技术门槛低、操作简便。通过精准定额投喂、选用高消化率环保饲料、优化投喂方式,可减少残饵产生,养殖人员调整日常操作习惯即可落实,无需额外专业技术;依据海域水动力条件划定养殖容量、优化网箱排布、实行休养,不改变现有设施结构,所有措施均无需购置、运维大型设备;选用环保饲料虽单饵成本略有浮动,但可减少残饵浪费,整体降低饵料单耗;渔药使用方面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即可落实,执行门槛低、生态安全性高;人工巡查、垃圾收集等工作可融入现有养殖日常运维,无需新增人力投入,不会加重养殖主体经济负担。赤岭渔港配套建设有污水收集设施及危险废物贮存库,结合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依托现有配套设施,各类措施均具备较强的可行性。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根据《**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0年修编)》,项目区位于土福湾-**湾度假旅游区(HN051BⅠ),本项目为开放式养殖用海,根据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结果,项目所在区域的水质、沉积物环境及生物质量总体良好。施工及运营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及生活垃圾等均收集上岸合理处置,不排入区域海域。项目用海主要影响表现为在养殖过程中,网箱养殖的残饵、养殖生物的排泄物、死亡有机体的残骸分解物不断的在养殖水域中积累,引起水域环境恶化,但可通过采取系列有效措施,科学合理规范养殖行为,减少养殖污染物的排放,避免水域恶化情况发生,同时根据运营期养殖污染物扩散数值模拟计算结果,叠加养殖污染物增量后,项目海域水质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可以满足所在近岸功能区的水质要求,对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生态环境影响也比较小。
环境风险控制: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及时掌握和了解当地热带气旋、风暴潮监测预报信息,风浪较大天气禁止作业船活动,避免造成人员生命财产损失;在热带气旋来临前,及时做好网箱固定工作,并组织人员撤离。养殖过程中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和养殖规模,科学投喂饵料,避免因过度喂养造成浪费,且不能完全消化后沉积,造成环境污染;预防赤潮风险事故发生。施工期和运营期采取船舶碰撞和溢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船舶的管理,并制定溢油应急计划,借助附近码头和港区配备的溢油应急物资和应急设备,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及减轻其危害,本项目的风险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公众参与意见: 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23日****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4日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31日****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并于2024年6月3日和2024年6月4日在《**特区报》上进行报纸公示,2024年6月5日在****村委会、赤岭渔港附近海岸等当地居民熟知的场所进行张贴公示。征求意见稿编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参与意见反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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