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5月28日至2026年06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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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市**区**国际健康港研发大楼6栋9层C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市**区**国际健康港研发大楼6栋9层C区,建筑面积约为500平方米,本项目仅为小试研发项目,不涉及批量生产,不涉及P3、P4****实验室,规划年研发药物600批次、药械400批次。本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报告表。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纯水制备的浓水回用不外排;生产废水依****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工业污水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三灶水质净化厂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