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新场-**输气管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段)》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5月27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7日一2026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市草市街2****环境局****中心)
联系电话:028-****4810;传真:028-****4810;邮编:610017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新场-**输气管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段) | **市隆丰街道、天彭街道、九尺镇 | **** | **久远****公司 | 总投资6183.0万元,环保投资146.0万元。建设内容:本项目于**市**隆丰街道、天彭街道、九尺镇实施新彭线(**段)军乐阀室-石迎阀井隐患DA段、军乐阀室-石迎阀井隐患DB段、天彭街道白庙村占压隐患JA段管道迁改,其中DA段拟停用管道约0.87km,并**管道约0.83km,DB段拟停用管道约4.03km,并**管道约6.45km;JA段拟停用管道约0.42km并**管道约0.41km。**管道共计7.69km,停用原有新彭线(**段)输气管道共计5.32km,停用管道经清管通球、注氮封存后原地弃置,迁改管道设计输气量为30×104m3/d、设计压力为4.0MPa、管道规格为Φ159×6mm,L245N无缝钢管。 | 无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参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