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安康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审批
陕西-安康-平利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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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5-27 10:18
****福利院:
你院《关于申请核定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收费管理,保障入住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公办养老兜底保障和社会化代养服务能力,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省定价目录》《**省养老服务机构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你院运营成本、设施条件、服务能力、财政补助及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通过成本监审、经研究,现就你院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管理原则
****政府投**办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主要承担本市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职能,同时面向社会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普惠型代养服务。床位费、****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管理,标准为最高收费上限,允许结合入住对象实际情况、优惠帮扶政策合理下浮,严禁超标准、超范围上浮收费。
伙食费、个性化特需服务费、一次性生活用品费等其他合理费用,按照非营利、据实核算、公开透明的原则单独收取,不得与床位费、护理费捆绑收费,不得强制消费。
二、收费项目及核定标准
(一)床位费标准
按照福利院实际房间配置、居住规模、配套设施条件分级核定,核定收费标准按元/床﹒月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护理费标准
按照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状况,实行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级分类核定,服务内容须与护理等级相匹配,不得降低服务标准、缩减服务时长。具体标准见附件2。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你院必须严格执行本批复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分解收费项目、变相增加收费负担;不得对入住对象强制收取未约定、未提供的服务费用。
(二)规范收费公示制度
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公开要求,在院服务大厅、入院接待处、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完整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护理等级评定标准、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入住老人、家属及社会各界监督。
(三)规范护理等级评定
建立老年人入住能力评估机制,入住前须依据国家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客观评定护理等级;入住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复评、动态调整等级及对应收费标准,评估结果须经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确认,留存完整档案。
(四)强化服务质量监管
坚持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相匹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护理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居住环境、膳食保障、医疗协作、精神慰藉、安全防护等综合服务水平,坚决杜绝“只收费、轻服务、降标准”等行为。
(五)规范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非营利性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收费收入优先用于老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设施维护、人员薪酬、运营保障等养老服务支出,自觉接受发改、民政、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其他事项
1、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批复不一致的相关收费规定,一律以本批复为准。
2、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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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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