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中医院搬迁改造工程第二次公示

审批
江苏-扬州-江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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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 ****搬迁改造工程第二次公示
136****4696 发表于 2026-05-28 08:52

****搬迁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搬迁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搬迁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迁建)

项目地址:**区**红路9号

投资概况:投资总额15910万元,环保投资566万元,占投资额总3.56%

建设内容:改造门诊楼、住院综合楼、急诊楼、放疗中心及配套用房,改造面积62680平方米,包括装修室内墙面、地面、顶面等,改造室内给排水、供配电等设施,设置床位500张。同步改造室外道路、停车场及地下管线等。

劳动定员:本项目设置员工340人,其中医护人员290人,行政后勤人员50人

工作制度:门诊部实行白班制,住院部和急诊部实行四班三运转,辅助工作岗位为两班制,每天24h提供就医,年工作日365天。

医护人员三班制、其他人员一班制(8小时一班),年运行365天,年运行时长8760小时。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不达标区,扬****小组领导办公室于2025年7月15日发布了《**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待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本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将逐步改善。

(2)地表水:2024年长江**码头(左岸)断面和嘶马闸东断面水质各项指标年均值均符合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均达到Ⅱ类水质考核目标,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水质较好。

(3)声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4)地下水:项目所在区域各监测点水质监测因子中,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水质标准,个别因子甚至能达到Ⅰ类水质标准,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三、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根据废气的种类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经预测,各大气污染物均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2)废水:本项****处理站预处理后,接****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大涵河和长江。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设置降噪设施等措施后,能够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处置。

四、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但是本项目在采取了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新增污染源正常情况下排放污染物贡献值较小,各大气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各股废水分质预处****处理站进行“预消毒+化粪池+格栅+调节+接触氧化+MBR+消毒”处理,出水可满足相应的接管要求,最****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对地表水水质影响不大。

(3)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达100%,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项目运营后,虽然周边的敏感点的噪声增大,但通过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不会造成当地声环境功能的下降。

五、总结论

****搬迁改造工程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且已取得**市****委员会批复(项目批文:扬江发改许发〔2024〕21号,项目代码:****)。根据文件,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符合区域规划、相关环保政策及“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各项污染治理可行,各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使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落实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在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和减缓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建设单位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因此,在建设和营运单位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公众对建设项目附近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其它意见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可以采用网上查看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电子版和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寄信、电话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4-****7036

地址:****中心A座130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