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选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公告
安****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9日作出(2025)皖1203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1月7日作出(2025)皖1203强清1号决定书,****事务所、****事务所担任****(以下简称“清算组”)。为顺利推进强制清算工作,明确债务人相关工程的造价情况,清算组通过公开方式选聘具有资质及相关业务经验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开展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并出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和报名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69966C,注册资本10121万元,法定代表人邱福生,注册地为**省**市**区****一局综合楼六楼12幢601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服务。
二、造价鉴定内容
债务人涉及的造价鉴定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已建成工程、在建工程、未完工项目的造价核算,工程变更部分造价确认,工程量清单核对,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以及参选机构认为需要鉴定的全部事项。
三、参选机构工作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工作范围
对债务人涉及的全部工程类项目进行全面核查、造价鉴定,按照清算组要求出具规范的造价鉴定报告;根据清算组及相关方需求,对特定工程项目或造价争议事项出具专项说明或补充鉴定报告;配合清算组完成与造价鉴定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参选机构应当拥有相关资质(注明等级资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2、参选机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积极配合清算组的工作,****法院、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及相关利益方的监督,接受相关人员询问,依法独立承担责任;
3、参选机构具有清算企业相关业务的实践经验优先;
4、参选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5、参选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清算组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6、参选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与案件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公正鉴定的关系。
四、工作要求
1、自中标之日起,即组织工作人员与清算组对接,启动造价鉴定工作,配合清算组完成企业工程造价鉴定工作。
2、全面核查债务人工程相关资料,实地勘查工程现场,自正式开展鉴定工作之日起 30 日内出具初步鉴定报告,60 日内出具最终造价鉴定报告。
3、工作期间及时响应清算组关于造价鉴定的咨询,债权人会议召开时,按要求参会并对鉴定报告进行解释说明,答复相关方提出的合理疑问。
4、严格遵守造价鉴定工作规范,确保鉴**果真实、准确、合法,妥善保管工作中获取的债务人商业秘密及案件相关资料,不得泄露。
5、完成清算组安排的其他与造价鉴定相关的辅助工作。
五、需提供资料
参选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日前向清算组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贰份),用档案袋封装并加贴封条,在密封口处加盖公章。申报书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机构及工作人员资质证明等与工程造价鉴定工作相关的证书资质;派驻项目人员详细信息、联系方式,以及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办公场所或临时工作场所的证明(在**市有办公地点的证明:包括租赁场所、入住酒店等)。
2、近 3 年内类似清算或破产案件造价鉴定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本项目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人员名单、人员分工;
4、报价方案需明确完成服务内容、项目整体报价、费用收取方式以及明确报价(报价中应包含报酬、食宿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5、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及符合回避要求的书面承诺。
6、同意鉴定费用作为清算费用,由清算组根据案件进展及财产变价情况决定支付时间;如未按期完成工作或鉴**果不符合要求,同意清算组另行委托其他机构且不予支付费用的书面承诺。
6、参选机构认为需补充的其他证明文件(所有提交文件均需加盖公章,确保真实性、合法性)。
六、参选机构须知
1、不得将本项目业务分包、转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2、近3年内与债务人及关联单位存在造价咨询服务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本次选聘。
3、严禁采取串标、围标、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选或中标资格。
4、报价为总包干价(含税价、税率等与该项目工作需要开支的一切费用),包含法院和清算组要求的与本案有关的一切鉴定服务及中标后为开展鉴定工作所产生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5、鉴于本案为强制清算案件,鉴定费用作为清算费用,待清算财产变价后支付,参选机构需自行承担先行垫付相关费用;若清算财产无法变价,可能面临鉴定费用无法收回的风险,参选机构应审慎评估。
6、参选机构应当审慎考虑本案的成本,理性报价,一经选中,需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及申报文件承诺开展工作,不得以报价低于成本等为由消极怠工,否则清算组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7、中标单位未按期完成鉴定工作或鉴定报告不符合要求,经清算组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清算组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七、评选方式
1、****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重点考量参选机构的资质等级、业务业绩、技术方案、报价合理性、团队实力等因素,确定一家入选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
2、入选机构若无法按期完成服务,经清算组催告后仍未整改的,清算组可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3、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清算组将通知入选机构,未入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参选文件不予退回。
4、入选机构入场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约定为准;如因案件进展需要终止造价鉴定工作,清算组有权不签订或解除委托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具体工作内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1、上述报名材料请于2026年06月0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 (一式贰份) ****办公室,以参选材料送到、邮寄到清算组处为准,迟于截止期限清算组不予接收。
2、清算组联系联系方式:153****6128。
联系地址:阜****商场5号楼5层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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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