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庙镇林山村巡逻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庙镇林山村巡逻车采购项目,资金来源村集体资金,根据《**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规范》、《**县农村集体资产**和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凤公管综(2024)1号文]、关于简化限额以下采购项目采购程序的通知进行采购。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和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名称:大庙镇林山村巡逻车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万元
最高限价:18万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概况:采购国内知名品牌新能源(纯电动)皮卡车一辆,质量可靠,售后有保障。车型选4门5座皮卡车,续航里程不低于500KM,(另需增设巡逻警徽标识、警灯、喊话器等),基本配置包括空调、音响、电动窗、倒车雷达等,供应商报价中包含当年度车辆强制险和商业险、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相关税费并代为办理,车辆满足落地要求,具体参数详见采购内容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质量要求:需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合格要求。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
付款方式:供货完成经验收合格开具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销售车辆范围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4、****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提交企业信息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正文中注明采购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并将营业执照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且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88****9258周工)后视为提交信息成功。标书代写
2、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对提交企业信息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谈判文件。
提交企业信息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售价:0元
四、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6月4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政府司法所(西楼)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谈判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谈判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大庙镇
联系方式:庄先生 139****9266
2.采购代理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府城镇金地学府小区4#楼1单元103室
联系方式:周工、188****9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