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普及铁路安全知识,提高市民爱路护路意识,营造知路、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采购部分宣传品用于铁路护路宣传活动。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我委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采购单位,负责该项目采购并配合开展后续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区“5.26”铁路护路宣传活动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采购不少于8000把雨伞作为宣传品用于铁路护路宣传。伞面需印刷指定宣传内容,雨伞展开直径不少于100cm,长度不少于65cm,伞架为钢硬度及以上材质,质保期不少于30天。
3.项目地点:**区26****政府
4.项目预算:预算总金额不高于240000元
二、采购服务期限与要求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送货至26个街镇。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参选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经营范围包含日用百货、雨具销售或相关内容;
3. 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递交材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采购比选项目书(见附件);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 供应商信用记录(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
4. 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自行撰写);
5. 作为供应商参与过同类护路宣传活动的合同副本等有效记录;
6. 供应商认为有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注: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向参与的单位于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3日内将所要求材料****政府3号楼一层107。
六、其他事项
****政法委****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采购供应商,比选结果将予以公示。
(二)本公告****区委政法委所有。
特此公告。
附件:采购比选项目书
联系人:郝老师
采购专用电话:010-****6031(工作日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