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改委投资〔2026〕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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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明通镇2026年消费帮扶优质产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概算的批复
****政府:
送来《关于**县明通镇2026年消费帮扶优质产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概算审查的函》(明通府函〔2026〕60号)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2020〕339号)相关规定,我委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投资概算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组出具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投资概算,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明通镇2026年消费帮扶优质产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编码:****)
二、建设地点:明通镇**村。
三、建设性质:**。
四、项目业主单位及责任人:****政府—饶双果。
五、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县发展改革委—邹鲲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其中生产道路硬化11.5公里(宽3.5米)、生产便道8.3公里(宽1.2米);建设产业灌溉蓄水池5口(100立方米)、灌溉管网(DN25)15000米。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控制在780万元以内,其中:工程直接费7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0万元。资金来源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业主自筹。
八、项目招标: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市招标投标条例》《**市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执行。
九、建设工期:8个月。
接文后,按照项目管理程序,一是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做好项目公开公示。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规定,全力防范、化解项目建设中的风险,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三是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资金使用、拨付流程,确保资金高效合规使用。广泛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带动务工人数不少于311人,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8.84%,达到302.97万以上。四是工程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设置4个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项目带动产业发展的作用,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当地产业发展,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五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控制好施工范围与内容,与施工设计图保持一致。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此复
附件:**县明通镇2026年消费帮扶优质产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概算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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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