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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石柱县城镇生活垃圾治理项目(二期)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7669.95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7****3357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 保函 | 现金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 ****(联合体成员:******公司) | 购置垃圾收运车31吨可卸式压缩车5辆,购置垃圾桶16200个,购置压缩机头5台,压缩箱体10个,有害垃圾暂存间及二次分类房改造7个。 | 90日历天,其中车辆及塑料垃圾桶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付完成。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货物设备部分: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 | 2026年 4 月 22 日 | ****9008.04 元 | 刘绍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渝143********02363 | ****900.80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