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
电子邮件: ****@163.com
联系电话:0512-****3991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硅胶色谱填料及羟基磷灰石填料干燥项目 | ****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8号****北15亩预留区域 | **** | ******公司 | 项目拟建设一座生产车间(含配电)及辅助用房、座仓库、一座污水处理辅房及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对老厂区车间尾气系统进行改造,其中车间工艺尾气进入RTO装置。项目购置相关设备,建成后形成100t/a硅胶色谱填料生产线、15t/a羟基磷灰石生产线 | 废气:硅胶色谱填料干燥生产线产生的干燥废气经管道收集至降温+水膜塔+除雾+布袋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经DA013排气筒排放;羟基磷灰石干燥生产线产生的喷雾干燥废气经管道收集至滤筒除尘(设备自带)+水膜塔处理,经DA014排气筒排放;羟基磷灰石干燥生产线产生的干燥废气经管道收集至水膜塔+除雾预处理,干燥生产线产生的其他废气经负压通风橱或密闭集气罩收集至脉冲布袋除尘器预处理,汇合后经两级活性炭末端处理,经DA015排气筒排放。对现有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后:1车间投料和包装废气、2车间包硅和合成废气处理工艺由“光解光催化+碱淋洗”提升为“光解光催化+碱淋洗+两级活性炭吸附”;3车间产生的投料和包装废气经原“活性炭预处理+碱喷淋+RCO+碱喷淋”装置处理;1-3车间产生的其他工艺废气、精馏废气及储罐区呼吸废气均由**“碱洗+水洗+降膜吸收+除雾+RTO+急冷+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DA012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1、危废仓库2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DA011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不含氮磷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不含氮磷的清洗废水、冷却塔循环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废气处理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中****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含氮磷废气喷淋废水、含磷初期雨水、含磷清洗废水经蒸发浓缩后,蒸发冷凝水再经过生物滤池生化处理+过滤、消毒杀菌,回用于废气处理,不排放。对全厂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实施分区收集、分质处理和治理设施提升改造:①****处理站****处理站)专用于战新项目产生的含氮废水(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老厂区范围初期雨水处理;②现有的回用水净化系统****公司非战新项目含氮磷废水及新地块范围含氮磷初期雨水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含氮产品生产、实验、设备清洗、废气处理;③****处理站****处理站)用于全厂非战新项目不含氮磷生产废水(包括战新项目依托非战新项目公辅设施产生的不含氮磷废水)、新地块范围不含氮磷初期雨水、全厂生活污水处理。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等措施。 固废: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布袋及粉尘、金属丝滤网、蒸发残液、废水处理污泥、不合格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环卫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