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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污水管网应急抢修维护项目(二次)废 标 情 况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 规,现就“金**污水管网应急抢修维护项目(二次)”中标 结果处理及后续招标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于2026年5月21日收到**12345热线工单反 馈市民投诉,反映中标单位“贵****公司”拟派 项目经理李洋存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担任施工单 位项目负责人的违规行为。
二、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李洋的行为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 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53号)第二十六条第(七)项、第(八) 项,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管理办法》(建市〔2017〕192 号)第六条,同时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拟派项目负责 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资格要求,构成《中华人 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弄虚作假行 为。
三、根据上述事实及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
“贵****公司”在本项目的中标结果作废标 处理,中标无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程序,项目第三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