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关于开展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工作的通知》(南自然资发〔2023〕128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集团****公司申请的**市良泽路(玉洞大道-良玉大道)工程夏林路-渌坛路段道路标高设计方案调整事宜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良泽路(夏林路-渌坛路)。
二、调整理由
为与道路西侧交投**学府项目用地做好竖向衔接,需对良泽路(夏林路-渌坛路)段道路的标高、坡度进行优化调整。
三、主要调整内容(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
(一)将良泽路(夏林路-渌坛路)道路纵断面整体抬高,在K0+951.48处增加变坡点,变坡点实际设计标高92.971m;变坡点前后坡度分别由1.5%调整为3.0%、由0.611%调整为2.782%。
(二)良泽路与夏林路、****中心标高不变,夏林路交叉口工程分界处(K0+832.36)标高不变,渌坛路交叉口工程分界处(K1+036.936)抬高0.257m。
(三)纵断面调整后,道路填方量增加,雨污水管道埋深增加,部分二级管调整为三极管。
四、公示方式与公示地点
(一)********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cn)。
(二)**市良泽路(夏林路-渌坛路)现场。
(三)****网站(http://zrzyj.****.cn)。
(四)**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6年5月27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网站(http://zrzyj.****.cn)、今日头条(****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的查询方式。
五、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规划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5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馈至********管理委员******局(联系电话:0771-****826,邮寄地址:**市**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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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