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改委投资〔2026〕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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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鸡鸣乡2026年**贝母GAP种植基地产业设施项目立项及概算的批复
****政府:
送来《关于请求审查**县鸡鸣乡2026年**贝母GAP种植基地产业设施项目立项及概算的函》(鸡鸣府函〔2026〕23号)等相关资料收悉。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2020〕339号)规定,我委委托****对该项目投资概算进行了审查。根据出具的概算审查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及投资概算,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鸡鸣乡2026年**贝母GAP种植基地产业设施项目。
项目编码:****。
二、建设地点:鸡鸣乡金岩村。
三、建设性质:**。
四、项目业主及责任人:****政府——钟双丽
五、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村委——王定辉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1.硬化产业路约12.5公里,宽度4.5m;2.硬化生产便道1公里;**排水沟1km;3.修建药材加工仓储房1处,面积约1024m2;4.**底格栏栅坝2处、慢滤池2处、30m3蓄水池2座、20m3蓄水池4座、各类管网共计约11793m(其中PE100型φ50管78m,PE100型φ32管1473m,PE100型φ25管约10242m)等。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控制在1670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用15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万元,基本预备费48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衔接资金(城财发〔2025〕639号)。
八、招标核准:按照《**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要求执行。
九、建设工期:10个月。
接文后,按照项目管理程序,一是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做好项目公开公示。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规定,全力防范、化解项目建设中的风险,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三是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资金使用、拨付流程,确保资金高效合规使用。并按照《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方案》(城发改委发〔2021〕290号)文件要求广泛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四是工程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五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控制好施工范围与内容,与施工设计图保持一致。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此复
附件:**县鸡鸣乡2026年**贝母GAP种植基地产业设施项目概算审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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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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