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尔新材料研究院(泉州)有限公司硅基材料研发和应用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审批
福建-泉州-泉港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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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公司硅基材料研发和应用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6-05-28 09:11:49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总局环发〔2006〕28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研究院****公司位于**区驿峰西路499号**石化科技众创园2栋6层,投资建设硅基材料研发和应用项目,租赁厂房面积1198m2,总投资212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研究院****公司

地址:**省**市**区驿峰西路499号高新产业园附属楼6楼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83****8687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的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管****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湄洲湾海域,处理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湄洲湾海域的水质影响较小。

(2)废气影响分析及结论

试喷涂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去除颗粒物后与研发过程产生的废气一同收集进入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捕集的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根据预测,项目各项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废气正常排放对评价区域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建议企业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厂界噪声的增高,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则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实验室固体垃圾(不沾有化学试剂)收集后由相关企业回收,冷凝残渣、洗涤废液、废试验耗材、废活性炭、试喷涂废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处置后对厂区以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研究院****公司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