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网站能够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网站在加强国土**工作宣传、交流、政务公开方面的作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专业网站,网站在因特网上注册的域名为http://www.****.cn/。本网站以宣传国土**国策、国法、国情为宗旨,以服务社会、接受监督为目的,利用国际互联网这个现代交互式传播媒介,在**市国土**管理系统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中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三条 ****网站由****主办。办公室为责任部门,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审核全市国土系统各单位网上信息;信息中心为技术支持部门,负责网站维护、技术服务、故障排除等工作。
第二章 网站管理权限
第四条 ****网站改版或整体框架的修****领导小组批准。
第五条 ****公文网上发布按照公文签发权限执行,不再另行审批,涉及秘密事项的禁止发布。
第六条 省、市及以上领导同志的照片、讲话、理论文章及活动信息上网,是转摘性质的,应注明作者和出处。 局领导同志的照片、讲话、理论文章及活动信息上网,****领导小组主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 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应当依据国土**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按照《****网站栏目设置及责任单位》(详见附件)的任务分工,向网站提供政务公开信息。
第八条 各单位设立一名专职信息管理员,具体承办网上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各单位信息管理员按照要求收集信息,通过局电子政务平台网站信息审核业务流程后,****中心发布。
第九条 ****小组****分局子网站信息更新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将评比情况进行公布,奖优罚劣,切实做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第三章 网站安全维护
第十条 不得利用局门户网站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否则,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 网站工作人员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网站后台数据库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