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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2MAENYX1C3Y | 建设单位法人:韩英 |
| 吴莹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经济开发区 |
| ****开发区大水堀管区云东路3号 |
| 鑫旭建材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漳****经济开发区 **漳****经济开发区 |
| 经度:23.830556 纬度: 117.388611 | ****机关:****经济开发区****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15 |
| 漳常环审〔202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22MAENYX1C3Y001X |
| 2026-04-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2MAENYX1C3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22MAENYX1C3Y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913********3981144 | 竣工时间:2026-03-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选址****经济开发区大水堀管理区,项目属于**项目,租赁漳****公司现有厂房、场地作为项目生产经营场所,总占地面积约23310m2,总建筑面积3000m,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7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机制砂10万吨、碎石3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选址****经济开发区大水堀管理区,项目属于**项目,租赁漳****公司现有厂房、场地作为项目生产经营场所,总占地面积约23310m2,总建筑面积3000m,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生产规模为碎石30万吨。 |
| 年产机制砂10万吨未投产,未建设,属于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喂料:外购原料通过给料机及输送带传送至破碎设备中; (2)破碎:利用破碎机进行破碎,此过程将产生破碎粉尘; (3)振动筛分:破碎后的石粉经过振动筛进行筛分至一定的粒径,粒径较大的直接作为碎石出售,粒径较小的进入机制砂工序;此过程将产生破碎粉尘; (4)洗砂:符合粒径要求的石粉在振动筛中进行洗砂,此过程将产生洗砂废水; (5)脱水:洗砂后的物料则进入脱水筛进行脱水,脱水后即为成品机制砂,此过程将产生洗砂废水; (6)沉淀压泥:洗砂及脱水过程产生的废水则经过钢制浓密沉淀罐在加入PAC及PAM的作用下沉淀,上清液回用于洗砂过程,底泥通过压滤机压成泥饼后出售。 | 实际建设情况:(1)喂料:外购原料通过给料机及输送带传送至破碎设备中; (2)破碎:利用破碎机进行破碎,此过程将产生破碎粉尘; (3)振动筛分:破碎后的石粉经过振动筛进行筛分至一定的粒径,粒径较大的直接作为碎石出售,石粉委托****洗砂处理。 |
| 目前本项目碎石生产部分已建成投产,因客户需求生产工艺临时增加湿法碎石搅拌工艺,原环评未涉及搅拌工艺,本次验收只针对年产碎石30万吨项目和生产单元中湿法碎石搅拌工艺进行阶段性验收,增加的湿法碎石搅拌工艺不存在新增污染物种类,不算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期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施工废水、施工噪声、施工粉尘、施工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水污染防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管理,生产废水经钢制浓密沉淀罐絮凝沉淀+压泥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在进入收集池后经沉淀处理后外排;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3.大气污染防治:按报告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组织粉尘经密闭车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生产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方式,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满足相关的排放标准。 4.噪声污染防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选购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降噪措施,做好设备维护,保障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做好厂区硬化、分区防渗,定期检查防渗、防腐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项目区土壤和地下水安全。危废仓库做好防腐防渗,防止相关化学品滴、撒、漏、渗。7.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及演练,做好主要风险物质的日常管理,注意防范风险事故,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做到预防和防治措施相结合。 8.严格管控原料来源,引进新原料来源时应及时报送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自然**主管部门,并就原料合理性、相容性作出分析,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期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施工废水、施工噪声、施工粉尘、施工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水污染防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管理,生产废水经钢制浓密沉淀罐絮凝沉淀+压泥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在进入收集池后经沉淀处理后外排;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3.大气污染防治:按报告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组织粉尘经密闭车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生产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方式,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满足相关的排放标准。 4.噪声污染防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机械设备,选购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降噪措施,做好设备维护,保障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做好厂区硬化、分区防渗,定期检查防渗、防腐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项目区土壤和地下水安全。危废仓库做好防腐防渗,防止相关化学品滴、撒、漏、渗。7.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及演练,做好主要风险物质的日常管理,注意防范风险事故,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做到预防和防治措施相结合。 8.严格管控原料来源,引进新原料来源时应及时报送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自然**主管部门,并就原料合理性、相容性作出分析,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163 | 0 | 0 | 0 | 0 | 0.016 | 0 | |
| 0.0336 | 0 | 0 | 0 | 0 | 0.034 | 0 | |
| 0.0017 | 0 | 0 | 0 | 0 | 0.002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040 | 0 | 0 | 0 | 0 | 804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4032 | 0 | 0 | 0 | 0 | 0.403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三级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三级化粪池 | 正常 |
| 1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 正常 |
| 1 | 降噪措施是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车间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类 | 降噪措施是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车间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 正常 |
| 1 | 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地面清扫粉尘、废润滑油、废油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地面清扫粉尘(石粉) 项目喷淋除尘过程中由于石料粒径较大,且表面已喷淋洒水,因此大部分粉尘会经过重力自然沉降,项目需定期对厂区地面进行清扫,根据污染源强分析可知,地面清扫粉尘量约为95t/a,清扫粉尘集中收集后委托****洗砂处理。 2)危险废物 ①废润滑油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2t/a,危废类别HW08,代码900-214-08,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详见附件5: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合同) ②废油桶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废油桶产生量约为0.05t/a,危废类别HW08,代码900-249-08,集中收集后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详见附件5: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合同) 3)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定员8人,其中4人住厂,不住厂人员垃圾产生量为0.5kg/人﹒d,住厂人员垃圾产生量为1.0kg/人﹒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6kg/d(即1.8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1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及演练,做好主要风险物质的日常管理,注意防范风险事故,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做到预防和防治措施相结合。 |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编制并按程序备案,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与培训,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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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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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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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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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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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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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