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洁净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一城洁净设备采购项目
3.方式:竞争性谈判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5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5月27日;
6.评审地点:**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市王相路166号民政局东楼)
二、成交情况:
|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预算金额 | 中标金额 |
| 1 | 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 **** | **市**区奉城镇洪南村950号2幢 | 913********2443784 | 168000.00元 | 166500.00元 |
三、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郭书广、魏红新、付喜顺(采购人代表);
四、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1.本次公告在《**市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不含税),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最终报价:1665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最终报价:1672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最终报价:167500.00元;
废标情况:******公司,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市陵阳镇**路招商大厦二层
联系人:李子安
联系方式:155****6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酒店院内
联系人:付治政
联系方式:199****6556
3.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中共****公司支部委员会
监督电话:0372-****099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子安
联系方式:155****6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