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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26年度“房屋防汛抢险备勤”项目的比选通知》,2026年5月2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召开项目承担单位比选会,经比选确定“**房****公司”“**天岳恒****公司”两家单位承担“房屋防汛抢险备勤”项目。
现对比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31日止。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逾期未提交书面材料的,视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递交地址为**市**区达济街9号院,邮政编码10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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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