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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27MAE22T3H2Q | 建设单位法人:曾长珠 |
| 汤瑞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安****经济开发区通港路50号 |
| ********零碳国际新材产业园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4-人造板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022-纤维板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6.696389 纬度: 30.106944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21 |
| 望环许〔202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27MAE22T3H2Q001U |
| 2025-12-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0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27MAE22T3H2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827MA2U0DNY8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E7XRJC14 | 竣工时间:2025-10-0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20sE6q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上防火板生产线5条,其中车间内南侧布置3条生产线,北侧布置2条生产线。形成年产15万立方米(综合产品)板材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目前已新上防火板生产线1条,位于车间内南侧。形成年产3万立方米(综合产品)板材的生产能力。 |
| 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上料、配料搅拌、铺装成型、固化、脱模、锯边、养护、砂光 | 实际建设情况:上料、配料搅拌、铺装成型、固化、脱模、锯边、养护、砂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管网,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通过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单条生产线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锯边粉尘及砂光粉尘在各产尘点通过吸尘管负压收集后通过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单条生产线共设置2根20m高排气筒,全厂设置5条生产线,共设置10根20m高排气筒。 本项目单条生产线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锯边粉尘及砂光粉尘在各产尘点通过吸尘管负压收集后通过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单条生产线共设置2根15m高排气筒,目前已上1条生产线,共设置2根15m高排气筒。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上料机、搅拌机及废气处理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另外对本次室外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和废气处理风机进行封闭,仅留远离西南侧居民侧敞开散热,起到隔声降噪作用;对生产车间西南侧围墙改成实心围墙,并设置绿化带。本项目运营期南、西、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另外厂界外敏感点处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沉降粉尘、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袋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委托****经破碎后再回用于本项目生产中,沉降粉尘、布袋收集粉尘经集中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中,废布袋、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脱模剂桶、废润滑油桶和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全厂固废实现零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管网,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通过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单条生产线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锯边粉尘及砂光粉尘在各产尘点通过吸尘管负压收集后通过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单条生产线共设置2根20m高排气筒,全厂设置5条生产线,共设置10根20m高排气筒。 本项目单条生产线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锯边粉尘及砂光粉尘在各产尘点通过吸尘管负压收集后通过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单条生产线共设置2根15m高排气筒,目前已上1条生产线,共设置2根15m高排气筒。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上料机、搅拌机及废气处理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另外对本次室外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和废气处理风机进行封闭,仅留远离西南侧居民侧敞开散热,起到隔声降噪作用;对生产车间西南侧围墙改成实心围墙,并设置绿化带。本项目运营期南、西、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另外厂界外敏感点处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沉降粉尘、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袋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委托****经破碎后再回用于本项目生产中,沉降粉尘、布袋收集粉尘经集中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中,废布袋、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脱模剂桶、废润滑油桶和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全厂固废实现零排放。 |
| 项目排气筒高度由20m降低为15m,但不属于主要排放口排气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8 | 0.36 | 0 | 0 | 0.18 | 0.18 | |
| 0 | 0.1548 | 0.972 | 0 | 0 | 0.155 | 0.155 | |
| 0 | 0.0033 | 0.072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5011 | 1.0143 | 0 | 0 | 0.501 | 0.50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油水分离器+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油水分离器+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废水排放口废水水质中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及动植物油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7.5-7.6(无量纲)、86mg/L、28.6mg/L、25mg/L、1.84mg/L、1.97mg/L,废水排放能****处理厂接管标准。 |
| 1 | 2套布袋除尘器+2根20m排气筒 | **省地方标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10-202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2套布袋除尘器+2根15m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运营期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污染物厂界外下风向监测点浓度最大值为0.194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1#排气筒出口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21kg/h,2#排气筒出口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78×10-2kg/h,均能够满足**省地方标准《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10-2024)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其他”排放限值。 另外本项目食堂使用的油烟净化器经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满足排放要求。 |
| 1 |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另外对本次室外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和废气处理风机进行封闭,仅留远离西南侧居民侧敞开散热,起到隔声降噪作用;对生产车间西南侧围墙改成实心围墙,并设置绿化带。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另外对本次室外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和废气处理风机进行封闭,仅留远离西南侧居民侧敞开散热,起到隔声降噪作用;对生产车间西南侧围墙改成实心围墙,并设置绿化带。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南侧居民点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1dB(A),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东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最大值为60dB(A),夜间不生产,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它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最大值为64dB(A),夜间不生产,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1 | 分区防渗 | 分区防渗 |
| 1 |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50m2)、1座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30m2)。 |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2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分别50m2、100m2)、1座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30m2)。 |
| 1 |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另外新增1座事故应急池,容积为1500m3。 |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另外新增1座事故应急池,容积为800m3。 |
| 依托现有已建厂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已建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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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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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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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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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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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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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