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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原公告中第四点获取报价方式及第八点其他补充事宜补充如下:
本项目预算122911.25元为含税总价,报价包含全部费用。供应商按自身纳税身份如实填报税率,一般纳税人适用 13%、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均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项目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要求前提下,按含税报价最低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先选择可开具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其次选择可开具 3%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若发票不合规,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
二、原公告其余内容不变。
三、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县教育大道8****医院二期后勤楼206室
电 话:152****6660
联系人:曾先生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