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同心东路停车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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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停车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业绩加分要求为:投标人每提供一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完成的合同金额在12.501238万元及以上的电梯采购及安装的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8分。标书代写

更正为:投标人每提供一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完成的合同金额在12.501238万元及以上的电梯采购及安装的项目业绩得4分,每增加一个完成的合同金额在12.501238万元及以上的电梯采购及安装的项目业绩加2分,满分8分。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第6.1.4.结算款为:****政府职能部门或相关审计单位审定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暂扣审定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届满后,经甲方、乙方确认无质量问题且丙方已履行全部质保义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退还丙方;付款条件:审计报告、质保期履行情况确认书、等额有效发票(结算款与已付款的差额部分)。

更正为:****政府职能部门或相关审计单位审定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暂扣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届满后,经甲方、乙方确认无质量问题且丙方已履行全部质保义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退还丙方;付款条件:审计报告、质保期履行情况确认书、等额有效发票(结算款与已付款的差额部分)。

3.招标文件相同内容作统一修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对本次更正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 (代建单位)、**智慧停车****公司(业主单位)

地址:**省**市**区金融城二期 N2 栋

联系人:陈鹏桦

电话:0851-****3332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诚信北路 8 号绿地联盛国际 5 号楼 12 楼 16 号

联系人:王君、曹旭舒妮、张飞、狄先菊、王凤

电话:181****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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