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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升辖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能力,切实满足群众就近、便捷、普惠的托育服务需求。依据《**省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指导意见》《****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文件规定,****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审核流程,对辖区自愿申报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机构开展资料审核与现场核查工作。
经综合评审核验,****幼儿园、****幼儿园两家机构符合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条件,拟认定为**区普惠性托育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卫生健康局实名反映。反映情况须真实客观、有据可查,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043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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