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方式二选一)
1.转账方式
1.1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比选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对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保证金账户:
户 名:******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两江星光支行
账 号:180********399253
1.2****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XWFZ-260113”,不按要求填写备注和缴纳保证金入指定账户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如项目因招标失败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我司将退还供应商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未重新递交的,将造成供应商投标无效。
1.4.****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比选保证金保函方式
2.1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比选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比选保证金保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比选保证金保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比选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2.2比选保证金保保函有效期与比选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3比选保证金保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比选保证金保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后,由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