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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给予批复**市**区2026年中小学AI+智慧教育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阳教报〔2026〕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完善校园智慧软硬件配套设施,****示范区域,提升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优化校园教育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局同意建设**市**区2026年中小学AI+智慧教育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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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名称
**市**区2026年中小学AI+智慧教育建设项目
四、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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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地点
**市**区田州镇
六、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改建多功能会议室2间,建设面积322平方米;改建精品录播教室3间,建设面积300平方米;改建AI创客实训室2间,建设面积140平方米;****图书馆1个,建设面积300平方米;购置6套录播AI分析系统、2套智慧体育设备、2套多功能舞台设备、2套AI智慧幼教系统。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50万元;资金来源:2026年粤桂协作资金。
请据此批复按规定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开展项目各项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百****改革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