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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镇瀛洲村道路改造工程由****承建,该工程已竣工验收,为合格工程,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该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登报公示30日,****可依法申请撤销专用账户。如有对该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存有异议,请在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联系我司(联系人:何灵阳,联系电话:180****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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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