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开平路以南、励志路以东地块商服楼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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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路以南、励志路以东地块商服楼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路以南、励志路以东地块商服楼项目
标段编号 ****001001 标段名称 **路以南、励志路以东地块商服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5月2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6月4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路以南、励志路以东地块商服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路以南、励志路以东地块商服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市**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吴数据备〔2025〕43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路以南、励志路以东地块商服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省**市**区松陵镇励志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2500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约6250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80米至100米,最高层数18层,宗地用途为商业用地。项目已完成桩基、地下室及主体一层结构的施工。项目**包括房屋、绿化景观、装修、配套附属等。****政府部门规划要求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27209.2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583 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08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8年03月05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其他: /

2.2招标范围:

**路以南、励志路以东地块商服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整体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的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2.1设计范围:包含且不限于:1.土建设计(含已建部分结构加固改造);2.市政、景观设计(含附属及综合管线等);3.智能化设计(含技防专项、三网信号覆盖);4.门窗、幕墙及室外装饰构件深化设计;5.室内装饰设计;6.室内外标识、导视设计;7.装配式工程专项设计;8.泛光照明设计;9.海绵城市专项设计;10.绿建星级设计及评审;11.人防工程专项设计(含改造、平战转换预案);12.停车场导向标识、停车系统设施设计;13.交通影响评价;14.供配电专项设计(含自外部开闭所的高压进线部分);15.BIM设计;16.厨房工艺深化设计;17.动画和效果图设计;18.抗震支架专项设计;19.钢结构深化设计;20.项目各设计阶段的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光伏等)及建筑炭排放分析报告;21.与初步设计文件对应的概算文件;22.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子项设计等。

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与工程相关以上子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2.2.2采购范围:包括不限于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

2.2.3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所示的土建、装饰、安装以及专业分包工程中随主体结构预留、预埋的铁件、暗配管、接线盒、及穿带线等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不仅限于下列),承包人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前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临时道路、临时围挡、临****办公室、临时场地占用、清障、为进场场地所需要的专用和(或)临时道路包括进场道路的通行权、为实现工程目的可能需要的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等】、已建部分结构加固改造、房屋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垃圾清运、主体结构土建、二次结构、水电暖等安装工程、钢结构、设备机房等)、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土方、道路、雨污水工程、绿化景观、景观照明、路灯、铺装、小品、标识标牌、围墙、海绵城市、雨水回收系统等)、门窗工程(包含铝合**窗、进户门、防火门、人防门等)、栏杆及百叶安装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装修工程、交通设施、泛光照明工程、建筑防水保温、幕墙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含三网合一工程)、消防工程、高低压配电、室内外标识导视及标线等其他零星工程、开荒保洁等,相关检验检测、措施费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项目从立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公司)、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竣工备案,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竣工图编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

项目现场内外的临时施工道路及开设正式道口等相关工作并计取相应的工程费用(做法同红线范围内正式道路做法),余土方外运、土方消纳及一切垃圾消运和处置,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完成工程发包人需求内所有投标方范围的施工工程,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交完整竣工档案,并对档案的真实性负责。广电通讯工程、燃气工程、有线电视等由发包****公司施工的,承包人无条件做好配合,并预留设备基础、机电点位等条件至设备点位。

2.2.4服务范围:

2.4.1负责设计、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工作。

2.4.2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专业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

2.2.4.3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协助工作: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

2.3 质量目标:

2.3.1设计质量目标: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并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

2.3.2施工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3.3采购质量目标: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

2.3****政府采购工程:

□是

2.3.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 。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申请人:自 2023年01月 0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 2023年01月 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住宅、商住楼、公寓、改造加固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工程总承包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本次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还须另行上传能反映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竣工图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 2023年01月 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费金额或工程造价1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住宅、商住楼、公寓、改造加固除外)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图审合格证(如有),并须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体现的金额为准。如提供的设计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还须提****设计部分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 2023年01月 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住宅、商住楼、公寓、改造加固除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本次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还需另行上传能反映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竣工图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施工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还须提供投标人所承揽的施工部分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类似工程信息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3年01月 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住宅、商住楼、公寓、改造加固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工程总承包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本次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还需另行上传能反映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竣工图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费金额或工程造价1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住宅、商住楼、公寓、改造加固除外)设计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图审合格证(如有),并须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体现的金额为准。如提供的设计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还须提****设计部分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部分,****设计部分内容,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该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职务。】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住宅、商住楼、公寓、改造加固除外)施工总承包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本次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还需另行上传能反映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竣工图纸。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施工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还须提供投标人所承揽的施工部分满足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施工部分,投标人须承担施工部分内容,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该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职务。】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费金额或工程造价1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住宅、商住楼、公寓、改造加固除外)的监理业绩,且在该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中体现的金额为准。合同信息还须在**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2、类似工程信息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5 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自 年 月 日(近2年)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拟派总承包项目经****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可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单位派遣并注册在牵头单位。

(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6)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8.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8.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8日14时00分至2026年06月04日17时00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移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 http://211.****.34:60/TPBidder/memberLogin或电信网络访问地址: http://180.****.179:60/TPBidder/memberLogin)。

注:不可使用同一个CA同时登录两个地址进行操作。各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网络环境挑选相同运 营商的访问地址进行访问。如仍有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0512-****5015。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10日09时3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或说明

(1)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申请人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格式),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5)本工程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

(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

(7)本项****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8)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

(9)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市******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区东**大道1299号东**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干将西路399号**大厦303室

联系人:干娟娟 联系人:潘莉莉、施紫秋、陈卫卫

电话:0512-****0678 电话:0512-****9209

传真: 项目负责人:潘莉莉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163.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市**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1318

10.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招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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