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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木**石灰岩矿 500 万吨/年**工程(一期)-工业园区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关于******县木**石灰岩矿500万吨/年**工程(一期) -工业园区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的 公 示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我单位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了******县木**石灰岩矿500万吨/年**工程(一期)-工业园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经讨论质询,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群众若有异议可向有关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 ****农业农村局 电话:0816-****007 **** 电话:139****0268 ****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电话:183****4813 ****(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电话:187****3180 附件名称: 1、******县木**石灰岩矿500万吨/年**工程(一期)-工业园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县木**石灰岩矿500万吨/年**工程(一期)-工业园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3、******县木**石灰岩矿500万吨/年**工程(一期)-工业园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 2026年5月12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