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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区/宜安镇/裴村 **省**市**区宜安镇裴村兴裴大街3号 | ||
| **田间路,北至梗,西至梗,南至田间路 | ||
| 2026-05-28--2026-06-10 | ||
| 2026-05-28 | ||
| 单价挂牌 | 标的物数量15 | |
| 元/年/亩 | 流转期限5 年 | |
| 22500 元 | ||
| 农业 | 土地性质||
| 长期 | 权属证明农村土地所有权证 | |
| **** | 资产和**性质集体 | |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 一、相关要求 1、信誉良好的社会自然人和其他经营组织可参与承包竞价,拖欠及侵占村集体的不得参与承包竞价。 2、竞价人需交付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如竞价人中途放弃或不参与竞价,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未竞得者的保证金,于竞价活动结束15个工作日内返还。 3、竞价结束后,双方签订“出租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按所订《协议》履行义务,若内竞得人不按时签订《协议》取消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 4、报名期限结束后,由二家以上报名的,每一轮竞价增价为10元/亩/年,竞价款不设上限,低于底价的视为无效,取消本次竞价资格。 5、报名期限结束后,若只有一家报名的,则双方可协商进行交易。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 ,工作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时间),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村委会报名。 2、同时登****交易中心(https://hebei.****.cn)登记受让信息并审核。 三、竞价文件的递交 1、竞价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10时 0分,竞价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心平台上发布、**区宜安镇裴村公示栏公示。 五、对本次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让方信息 名 称:**省**** 地 址:**区宜安镇裴村 联 系 人:杨艳静 联系方式:158****3105 | ||
| 其他 | ||
| 已经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各成员 | ||
| **** | ||
| **** | 所在地区**省/**市/**区/宜安镇/裴村 | |
| **市**区宜安镇裴村村兴裴大街 | 法定代表人杨艳静 | |
| 其他竞价方式 | ||
| 否(不放弃) | ||
| 2000 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其它 | ||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 一、相关要求 1、信誉良好的社会自然人和其他经营组织可参与承包竞价,拖欠及侵占村集体的不得参与承包竞价。 2、竞价人需交付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如竞价人中途放弃或不参与竞价,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未竞得者的保证金,于竞价活动结束15个工作日内返还。 3、竞价结束后,双方签订“出租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按所订《协议》履行义务,若内竞得人不按时签订《协议》取消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 4、报名期限结束后,由二家以上报名的,每一轮竞价增价为10元/亩/年,竞价款不设上限,低于底价的视为无效,取消本次竞价资格。 5、报名期限结束后,若只有一家报名的,则双方可协商进行交易。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 ,工作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时间),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村委会报名。 2、同时登****交易中心(https://hebei.****.cn)登记受让信息并审核。 三、竞价文件的递交 1、竞价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10时 0分,竞价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心平台上发布、**区宜安镇裴村公示栏公示。 五、对本次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让方信息 名 称:**省**** 地 址:**区宜安镇裴村 联 系 人:杨艳静 联系方式:158****3105 |
| 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否 |
| **区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2302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中心对出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