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国资国企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委托,现对“2026年度**国资国企宣传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本项目2026年度**国资国企宣传服务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
2.1 项目名称:2026年度**国资国企宣传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 项目概况:2026年度**国资国企宣传服务,包括“**国资”新媒体平台技术支持及互联网信息监测服务,国资省企主题策划及推广服务,机关日常宣传服务等。
2.4 采购范围:****国资委负责“**国资”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内容运维、审核发布等工作,成交供应商为“**国资”微信、微博、视频号等平台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做好日常运维工作;提供互联网信息监测服务,协助做好重点信息分析研判工作;开展**国资国企主题宣传,讲好国企故事、传播国企声音,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机关对外宣传的其他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2.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84.8万元(含税),其中第1包:¥54.8万元(含税),第2包:¥15万元(含税),第3包:¥15万元(含税)
2.7 包次划分:分为3个包,其中第1包:“**国资”新媒体平台运营;第2包:**国资省企主题宣传服务;第3包:****机关日常宣传服务。
2.8 服务期限:第1包: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为保证本项目的延续性,其中2026年5月1日至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进场服务前一日时间段,仍由原服务单位提供服务。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支付服务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给原服务单位(由原服务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涉及税费双方自行承担),支付金额=原服务单位每日服务费用(即该项目合同金额/365天)*服务天数,费用含在报价中;第2包、第3包:合同签订后1年。
2.9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信誉要求: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1 获取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4日17:00(**时间)。
4.2 获取方式:线上发售采购文件,供应商登录“**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om/qytpbidder)(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进入项目”,在项目工作台中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4.3文件资料费用:免收。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8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5.2 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签章、加密、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标书代写
6.1 评审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6.2 评审地点:“**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开标。标书代写
6.3 解密方式:供应商应于开标时间前通过浏览器登录系统(https://www.****.com/qytpbidder),进入项目的开标大厅页面,等待文件解密。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标书代写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
****中心官网(http://www.****.cn/)
**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com)
8.1 采购人
采购人:****
地址:**市**区**大道6669号
联系方式:0551-****7817
8.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与烟墩路****广场G1栋
联系人:王垚
电话:187****2615
电子信箱:****@qq.com
潜在供应商须登录“**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om,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供应商”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服务平台“帮助中心-用户指引”栏目下《**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咨询热线:0551-****5171。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在系统中提交基本信息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基本信息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潜在供应商应对系统中录入的基本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电子标服务
CA办理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新点标证通”,注册小程序账号选择办理“企业证书”,按要求填写企业证书信息提交后,选择“**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详见服务平台“帮助中心-用户指引”类目下《**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审核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时间)
注册审核电话:0551-****5171 CA办理电话:****008088
系统操作指导电话:0551-****5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