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26-72)义乌市北苑街道恒风汽车检测站区块内房屋拆除物处置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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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26-72)**市****检测站区块内房屋拆除物处置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74.9592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26-05-29
2026-06-04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先生|联系电话:0579-****6608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ZG26-72)**市****检测站区块内房屋拆除物处置
资产来源 其他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其他

受委托,****区块内房屋拆除物,共计1个标的。本次处置需拆除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0565.56平方米,其中钢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7599.67平方米,混合结构建筑面积约152.96平方米,砖木结构建筑面积约73.63平方米,钢结构建筑面积约2739.3平方米。拆除范围仅限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包含项目范围内一切地面道路等公共设施、地下管网管线、电缆等隐蔽工程设施、设备;也不包含电缆、变压器、配电柜、充电桩、太阳能光伏板及支架、苗木、地下管网管线等配套设施设备以及可移动的机器、家具、家电等,具体详见评估报告。本次处置标的物不包含西北角围墙的开闭所和通讯塔。

竞得人需负责出让方移交建筑物的拆除、清运、处理、消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标的物交付标准以房屋所有权人腾空并交付出让方验收后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出让方对标的物不负保管责任(存在偷盗发生的可能)。


其他披露内容 1、工期要求:30日历天。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后根据出让方安排开始移交。根据房屋腾空情况由出让方确定移交时间,竞得人需在移交后30日历天内完成拆除任务(含清运)并经出让方验收合格。每延期一天,扣除3%的履约保证金,按此类推,扣完为止。 2、成交后竞得人须派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现场不允许粉碎制砂,拆除现场需做到文明安全施工,要有防尘降噪措施,并设置标准围挡加装喷淋设施,围挡高度不少于2米,相关拆除及运输费用等需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销售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支付。 4、验收标准为本标段内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清运、处理垃圾消纳至原地面标高(不得破坏路面)。 5、本次拆除的建筑面积为固定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结算时不作调整,竞得人不得以面积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成交款或补足数量等要求。 6、拆除范围仅限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包含项目范围内一切地面道路等公共设施、地下管网管线、电缆等隐蔽工程设施、设备;也不包含电缆、变压器、配电柜、充电桩、太阳能光伏板及支架、苗木、地下管网管线等配套设施设备以及可移动的机器、家具、家电等,具体详见评估报告。本次处置标的物不包含西北角围墙的开闭所和通讯塔。 7、其它相关事宜详见《****检测站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市丹溪北路699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782K****2997H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74.9592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1、竞得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浙交汇平台向**产权交易平台交纳成交款、履****交易所成交金额*4.5%的交易服务费。 2、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按成交价的30%收取,不计利息,由出让方验收合格后,竞得人与出让方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竞得人须在成交款项付清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合同 (合同相关事宜咨询出让方)。 2、合同签订之后按出让方要求,办理标的物移交。 3、竞得人在拆除、清运时须注意安全,应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竞得人在拆除、清运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出让方概不负责。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报名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省外报名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3、业绩要求:近四年内(2022年1月1日起算)拆除的工程,拆除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材料: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合同不能有效显示业绩的,需由政府部门提供辅助材料(加盖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2.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1.竞价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3.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义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让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义交所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展示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日(自行勘察); 展示地点:****苑街道黄杨梅路288号; 联系人姓名:陈先生; 联系人电话:189****5336。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2026-C0358恒风检测站(房屋残值).pdf恒风检测站红线图.pdf****检测站拆除合同(样稿).docx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579-****6608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189****5336
传真 邮箱
地址 **市丹溪北路699号 网址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28
招标公告
(ZG26-72)义乌市北苑街道恒风汽车检测站区块内房屋拆除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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