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阜新县分局关于2026年5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辽宁-阜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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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5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6-05-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3日

联系电话:0418-****797

传真:0418-****797

通讯地址:**省****服务中心

邮编:12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省**市**蒙古族自治县沙拉镇朝代营子村

****

******公司

项目面积约12205.249384m2。主要采用上料、洗煤、压滤的工艺,建设煤矸石洗选生产线2条及相关附属设施等。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43.11万元。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装卸及储存粉尘、上料粉尘、筛分粉尘、皮带输送粉尘、运输粉尘。该项目原料及成品位于封闭库房,物料顶部用苫布遮盖,库内设有喷淋洒水装置;上料口上方安装喷淋装置;筛分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为80%),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皮带运输机均为密闭式,并在机头和机尾设置喷淋装置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在进出场**行轮胎冲洗,道路采用硬化处理,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路面洒水抑尘。有组织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防控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轮胎清洗废水、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和轮胎清洗废水经循环利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不外排。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有效减震、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地面收尘灰、废布袋、废机油和废机油桶。项目产生的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地面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