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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
四、采购标的名称:****脱硫石膏补贴综合利用单一来源采购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1 | 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服务 | 1 | 项 | 6% | 2026-06-01 | ****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为有序推进脱硫石膏综合利用,2026年5月8日,**天达与浙能天达战略**单位、国资控股大型终端企业—****公司签订《脱硫石膏补贴综合利用》服务合同,合同期限自2026年5月8日至2027年5月7日,约定供应脱硫石膏7.6万吨,补贴价格13元/吨;省内陆运剩余量将适时通过公开竞谈开展补贴综合利用。 4月9日,浙能天达与北新****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约定年供应脱硫石膏20万吨。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1、建立长效供应机制的迫切需求:长期以来,我司脱硫石膏区域外海运(20万吨/年)的终端用户均集中在**地区,此前虽通过公开竞谈开展补贴综合利用,但缺乏稳定长效的**模式,易导致补贴合同断档,无法保证安全生产有序开展。结合浙能天达与北新****公司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拟向港业市政采购2万吨脱硫石膏补贴综合利用服务(合同期限45日),可有效建立区域外海运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保障脱硫石膏稳定消化,缓解市场供大于求的困境。 2、符合公司采购管理规定:根据**浙能****公司《固废补贴综合利用及终端配送项目采购管理细则》,国资控股的大型终端企业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结合《固废销售服务项目立项审批表及建议书》,同意本次10万吨脱硫石膏补贴综合利用向港业市政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 **镇杏一村
八、公示有效期: 2026-05-28 至2026-06-01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程工 | 电话: 139****7883 |
| 联系地址:****岳镇虹南大道8866号(******公司内)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