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28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审批
江苏-泰州-兴化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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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28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8 11:3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5月28日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eia.****.cn/#/eia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环评原件合同。

3. 另纸质报批本报告表,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报****生态环境局系统报批。

项目名称

智能储能设备生产

建设地点

**省**市**市兴东镇工业集中区绿禾路西侧6号

建设单位

****.pdf

项目基本

概况

2025年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企业拟追加投资500万元,在原有储能设备生产线和设备基础上,再建设一条船舶用智能储能设备生产线。新增等离子机、激光焊、氩弧焊、**机、喷涂机、侧板罗拉机、液压剪板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船舶用智能储能设备100套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打砂粉尘经有效收集并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颗粒物”相应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

喷漆晾干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并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有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二甲苯”相应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规定的限值;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职工,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

噪声:限速禁鸣、合理布局、距离衰减。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受理日期

2026年5月28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188

联系地址

**市**中路19号(13-1)/91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6年6月3日 反馈邮箱:****@163.com

项目名称

熔模精密铸造

建设地点

**省**市戴南镇**村**公路线3号

建设单位

**市****公司.pdf

项目基本

概况

**市****公司拟投资6800万元,租赁厂房,购置中频炉4台(每台250kg,两用两备)、射蜡机、沾浆桶、浮砂机、熔蜡桶、搅拌桶、电加热蒸汽脱蜡釜、焙烧炉、打磨机、切割机、抛丸机等设备,建设熔模精密铸造生产线。现已取得**市数据局出具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戴政经备发〔2026〕3号。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万康****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营运期蜡料处理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口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制壳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熔炼废气、浇注废气、焙烧废气、燃烧废气和振壳粉尘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口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抛丸粉尘、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和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日期

2026年5月28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188

联系地址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6年6月3日 反馈邮箱:****@163.com

项目名称

消失模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

江****工业园区S229省道西侧

建设单位

兴****公司.pdf

项目基本

概况

兴****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注册地址****工业园区S229西侧,主要从事耐热钢铸件生产加工。2024年7月19日,**工信、发改、生态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全市铸造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兴工信发〔2024〕28号),兴****公司列入“整治达标”类别。兴****公司根据铸造行业专项整治要求,开展余热发电衬板铸件技术提升改造项目。本次技改不新增产能,项目技改完成后,设计年产余热发电衬板铸件600吨。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熔化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高DA001、DA003排气筒排放;浇注/冷却工序废气经负压收集和集气罩收集,采取“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填砂振实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落砂粉尘设三面围挡+侧吸罩收集、砂处理粉尘经密闭收集,采取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至DA001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密闭收集、打磨粉尘和切冒口废气经三面围挡+侧吸罩收集,采取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至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属于可行技术,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能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500米范围的敏感保护目标为位于项目东侧390米的郏**,不在本项目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对其影响轻微。技改项目完成后,可大幅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满足当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即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3-N、TP、TN等常规指标,因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尚未建成,建设单位拟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噪声:各类机械噪声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点20m2,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及时外售综合利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仓库10m2,危险废物安全储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受理日期

2026年5月28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188

联系地址

**市**中路19号(13-1)/91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6年6月3日 反馈邮箱:****@163.com

项目名称

精密铸造生产线

建设地点

**省**市**市戴南镇创新大道西北侧康通新材料产业园B8幢

建设单位

泰****公司.pdf

项目基本

概况

现因发展需求,企业租赁已建厂房,新购置4台200kg中频炉、全自动射蜡机、电热脱蜡釜、焙烧炉、氩弧焊机、粘浆桶、抛丸机、振壳机、砂带机、切割机、打磨机以及环保设施等设备,建设精密铸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不锈钢精密铸件1000吨的生产规模。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产生的熔化废气、焙烧蜡烟、浇注冷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管道收集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通过旋风+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尾气由21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蜡料处理、脱模、射蜡、组树、脱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21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制壳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3)处理,振壳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4)处理,切割、磨浇口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5)处理,抛丸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6-TA011)处理,精磨、焊接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12)处理,处理后的尾气一并由21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产生的各种废气均采取合理的废气处理措施,能够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DA001排气筒中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DA002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DA003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戴南循****处理厂处理,****中心河。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四周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日期

2026年5月28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188

联系地址

**市**中路19号(13-1)/91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6年6月3日 反馈邮箱:****@163.com

项目名称

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加工

建设地点

**省**市**市林湖乡朱胖村166号

建设单位

**市****公司.pdf

项目基本

概况

**市****公司成立于2024年5月6日,位于**省**市**市林湖乡朱胖村166号。该项目已通过**市数据局备案,备案证号:兴数备〔2025〕2502号,项目代码:****。建设“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加工项目”,****人民政府土地,建筑面积约16500m2,建设厂房、办公楼、研发中心以及配套建设环保、安全、消防等辅助设施,购置不锈钢搅拌机、微碎粉碎机组、全自动包装机、全自动灌装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固态调味料4500吨、半固态(酱)调味料15000吨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混合搅拌、过筛接料、包装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FQ-1排放;炒制废气经过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3排放;

项目混合搅拌、过筛接料、包装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废水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远期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后,****处理厂处理。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日期

2026年5月28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188

联系地址

**市**中路19号(13-1)/91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6年6月3日 反馈邮箱:****@163.com

项目名称

不锈钢铸件(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省**市**市戴南镇茅山工业集中区茅顾公**侧

建设单位

兴****公司.pdf

项目基本

概况

兴****公司成立于2013 年5 月14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823257,注册地址位于**市戴南镇茅山工业集中区。为响应**市铸造行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要求,推动企业转型升级,2024 年公司计划利用现有占地面积2120 ㎡的厂房进行改建,开展金属铸件生产项目。该项目将淘汰企业现有老旧铸造设备,新购置0.25t 中频炉2 台、抛丸机4 台、打磨机4 台、射蜡机5 台、浆桶5个、浮沙筒4 个、脱蜡釜1 台、切割机2 台及其他辅助设备3 台,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400t 不锈钢铸件的生产规模。该不锈钢铸件项目已于2025 年9 月15 日取得《关于对兴****公司不锈钢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号:泰环审(**)〔2025〕177 号),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正式投入生产。根据目前市场行情,对原材料用量进行调整,因此实际建设内容与原环评文件相比发生部分变动,对不锈钢铸件项目进行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蜡料处理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制壳粉尘、熔化废气、浇注废气、振壳粉尘、切割粉尘、抛丸粉尘、打磨粉尘、补焊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口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蜡料处理废气、脱蜡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口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制壳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熔化废气、振壳、浇注废气、焙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口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切割、打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口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滤筒除尘装置处理与切割废气合并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口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区内补焊废气及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排放量较小,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振壳机、抛丸机、切割机等设备噪声,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隔声处理、合理布局,加强对噪声设备的运行管理,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蜡边角料、蜡料处理杂质、废模具、炉渣、废型壳、废浇冒口、废金属屑、废钢丸、焊渣、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布袋、废滤筒、熔化除尘灰、熔化废布袋、废活性炭、脱模剂废包装瓶、生活垃圾。其中蜡料处理杂质、废模具、炉渣、废型壳、废钢丸、焊渣、废金属屑、废包装材料、废蜡、除尘灰、废布袋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蜡边角料、废浇冒口、不合格品也为一般固废可回用于生产;熔化除尘灰、熔化废布袋、废活性炭、脱模剂废包装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受理日期

2026年5月28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188

联系地址

**市**中路19号(13-1)/91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6年6月3日 反馈邮箱:****@163.com

项目名称

电热设备生产

建设地点

**省**市**市戴南镇唐刘工业集中区靖盐路3号

建设单位

**市****公司.pdf

项目基本

概况

企业拟利用**市戴南镇唐刘工业集中区靖盐路3号的厂区,**一栋厂房建设电热设备生产项目,**厂房占地1000平方米,拟购置切割机、焊机、折弯机、绕片机、退火炉、冲床、剪板机等设备用于生产加热器。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翅片加热器10000套的生产规模。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激光切割、下料工序产生的切割粉尘以及焊接组装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切割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各种废气均采取合理的废气处理措施,能够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DA001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东侧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的要求,其余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日期

2026年5月28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188

联系地址

**市**中路19号(13-1)/91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6年6月3日 反馈邮箱:****@163.com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