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大道及沿江排水复建工程(一期)施工第1次资审澄清与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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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大道及沿江排水复建工程(一期)施工第1次资审澄清与修改公告

信息时间:2026-05-28

各申请人:

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项要求提供近5年(从申请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市道路工程(应包含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或市政排水工程施工业绩,若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对应业绩的施工许可证等支撑材料中没有明确该业绩中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是否标书代写认可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纸等其他业绩支撑证明材料

答:可以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经图纸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等其他业绩支撑证明材料。

2、我单位不属于中小微企业,P51页,分包意向协议书。P53页,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中是否可以打斜杠或者注明不适用。

答:可以。

3、根据招标文件中关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置的补充说明 2:“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 1 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备 C1 证)”。 我单位现有专职安全员均具备 C3 证,已满足招标文件基础配置要求。鉴于本项目施工阶段建筑起重机械的具体使用计划将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最终明确,若本项目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将在项目开工前按规定配备具备 C1 证的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完成报备。请问是否可在资审阶段暂不提供该人员的 C1 证资料,仅作承诺

答:可以。

4、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6-8项要求填报《拟投入主要机械设备情况表》,并注明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意向书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本项目目前处于资格预审阶段,施工图纸等尚未发布,具体施工方案及机械设备选型无法提前确定。请问是否可以不响应打斜杠即可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拟投入主要机械设备情况表》。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市**大道 95 号

联 系 人:盛竹迪

联系电话:0717-****051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发展大道16****酒店22楼

联 系 人:金梦翔

联系电话:0717-****135-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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