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组分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代理机构编号:HNGSCD-****006
项目编号:HNSZZFCG-2026-0318
二、项目名称:****大气组分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5万元/年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自贸试验区 (**港保税区) 海滨十五路 197 号 1105 室
中标(成交)金额:7088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大气组分监测系统运维服务 服务范围:覆盖**市辖区内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大气组分监测系统。 服务要求:遵守生态环境部、****总站、****生态环境厅、****关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如运维期间出台新的空气站运行管理规定,则运维工作要求随之执行最新规定。 服务时间:两年,每年度进行考核,不合格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总合同期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定(试行)》等技术规范、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内容开展工作,为全市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曾健云(主任评委)、朱海欧、刘易平(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不高于0.72万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3、供应商磋商情况:
| 单位名称 | 最终报价(元/年) | 得分 | 排序 |
| **** | 708800.00 | 91.34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 ****公司 | 719988.00 | 90.98 | 第二成交供应商 |
| **省苏力****公司 | 690000.00 | 90.4 | 第三成交供应商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180****7691
地址:**省**市雪峰南路
2、委托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覃先生
电话:152****1583
地址:**市******酒店1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180****769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