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高新区云**医药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四期)之134.5亩工业用地项目勘察设计 | ||
| **国家高新区云**医药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四期)之134.5亩工业用地项目勘察设计 | ||
| **国家高新区云**医药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四期)之134.5亩工业用地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正常 | ||
| 2026-05-29 00:00:00 | ||
| 2026-06-01 23:59:59 | ||
| 2026-05-28 00:00:00 |
| **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国家高新区云**医药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四期)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国家高新区云**医药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四期)之134.5亩工业用地项目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国家高新区云**医药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四期)之134.5亩工业用地项目勘察设计 | ||
| 公示名称 | **国家高新区云**医药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四期)之134.5亩工业用地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5月25日 | ||
| 评标情况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勘察院;**省****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99.22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勘察院;**省****公司 |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303.75元 | ||
| 质量承诺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服务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献义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200****1248;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 本项目资格能力条件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做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 | 牵头人(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编号:A****14715-6/1; 成员单位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证书编号:B****55255; 成员单位2(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编号:A****18003。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建发云海****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区云**街道红云路8号云海智源科创园1座401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757-****6397 |
| 招标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7-****9126 |
| 投诉接收部门 | ****建设局,******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9126 |
| 投诉处理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7-****9126 |
| 联系地址 | **市禅**城门头西路4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5月29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6月1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1.本项目的交易编号为:A02-440601-2026-0001-03-01。 2. 勘察/设计服务期: 90日历天,服务涵盖:勘察设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工程结算止。 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5.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5.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泽遥 电 话:0757-****17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