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5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眉山-仁寿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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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5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5-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9369

地 址:****中心****环境局行政审批科(**市**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仁**龙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一期)项目

**市仁**青岗乡、方家镇、谢安镇

****

**潘帕斯****公司

项目位于**市仁**青岗乡、方家镇、谢安镇,主要为龙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构建生态缓冲带6处23358平方米,构建生态拦截沟9处8635.3平方米,进行河道生物多样性修复2处,水域面积共计165995平方米,其中底质改良133160平方米,挺水植物18236平方米,沉水植物83225平方米,浮叶植物9118平方米,底栖动物投放250亩,鱼类投放250亩,浮游动物1331.6千克,布置3座水质管理监测设备。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204.35万元,环保投资约93.3万元。

1.废水:基坑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上清液排入龙水河。场地冲洗废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生活废水依托周边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用作农肥等,不得随意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废气:项目施工期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六必须、六不准”管理规定,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等措施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临时露天堆存的弃土、建渣等采取防尘布、防尘网遮盖;砂石、水泥等产尘物料,应设置仓库、储罐等封闭式或半封闭式储存设施分类存放,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抑尘。工程运输和施工车辆应落实密闭覆盖、路面硬化、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设置冲洗设施。

3.噪声: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安装消声器、优化施工布置及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机械维护保养、设置施工围挡、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沉淀池底泥、弃渣、土方用于回填,表土用于施工场地迹地恢复。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处理场处置。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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