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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驾驶人员保障—注(2)”调整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为上述驾驶人员自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驾驶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驾驶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招标人将在标后核查,如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视同为投标人虚假承诺报****管理部门处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承诺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路与**路**百大智慧物流园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0551-****1135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杨成志
联系方式:0551-****3628、****3831
2026年5月27日
公共链接:https://www.****.com/jyxx/002001/****01001/****0526/804dc69f-fcbc-4779-bc5f-1a6532bd30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