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开福分局机关一、二院2026-2028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标段三)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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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1、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中标人按质按量按时给采购人供货。

2、质量要求:

(1)中标人所供应货物产品来源正规合法,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病死残剩产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支付所有未付货款,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且中标人支付年度预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2)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中标人原因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损失,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且中标人支付年度预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3)中标人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另外中标人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家惯用图示。

3、按时送货:中标人应在食材分拣包装时遵循规范操作,保证食材新鲜与标识清晰;依托洁净专用的配送车辆,保障运输途中的品质稳定。****采购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按品类分拣完成并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遇特殊配送要求时,采购人应提前1小时通知中标人。

4、每次配送完成后,中标人应将本次配送货品的相关资料,包括采购清单、各类票据、检测报告、价格资料等,移交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5、中标人应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中标人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选择具有应急保供能力的供应商实行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协议期内供应商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支付预算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6、退换货处理:中标人应有完善的退换货流程及处理措施,对于配送时发现的明显问题(如不新鲜、破损、缺货),支持现场拍照确认并立即办理退换货。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要求退换货,中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

7、应急情况:中标人针对突发情况应有完善的处理方案,应对供应链中断或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配送车辆出现问题的处理措施。一旦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等重**全问题,立即启动溯源和召回程序,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向采购人透明公开处理进展。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如疫情)专项预案:强化食材源头追溯、验收及无接触配送流程,对车辆、包装进行彻底消毒等,并制定应急供应方案,以确保持续、安全、****机关食材供应等。

8、采购人临时加货处理: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接待餐任务时,中标人应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尽快供应到位,确保采购人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货如是在采购人附近市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

9、接到采购人的订单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中标人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

10、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做出改进。

11、食堂物资采购遵循随行就市原则,中标人应每10天提供一次所售商品价格表,采购人有权随时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及价格进行市场询征,询征结果与中标人不相符的,采购人提出书面警告,询征结果与中标人不相符情况经三次协商仍不改进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人支付年度预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如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赔偿。

12、采购人可针对中标人配送的货物溯源,随时能查询到采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一旦出现问题,能立即启动召回和应急预案。

二、相关标准:

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1.粮油类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单位

年需求量

1

1、互混率(%):≤5.0;

2、不完善粒:≤3.0%;

3、黄米粒:≤1.0%;

4、碎米总量:≤15%;

5、水分:≤14.5%;

6、色泽光洁,正常米香味,无异味;

7、符合国家GB1354标准;

8、籼米。

公斤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2

1、色泽:淡黄色至浅黄色;

2、无异味,口感好;

3、透明度:澄清、透明;

4、水分及挥发物(%)≤0.10;

5、酸价(KOH)(mg/g)≤0.50;

6、过氧化值(mmol/kg)≤5.0;

7、溶剂残留量(mg/kg)不得检出;

8、符合国家GB/T1535-2017标准。

L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2.干货、豆制品类

序号

产品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单位

年需求量

1

香菇、木耳、海带、笋子、干豆角、红枣、银耳、莲子、薏米、干蘑菇、粉丝、墨鱼、鱿鱼、紫菜、黄豆、绿豆、其他干货等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家标准;包装完好、外表完整、无霉斑、无不良异味、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

公斤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2

各类豆制品

符合GB/T 23494、GB 2712标准

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油豆腐为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嫩,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3

其他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质量合格

公斤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3.蛋类

序号

产品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单位

年需

求量

1

鸡蛋

符合GB2707、GB2762、GB2763标准

公斤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4.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类

序号

产品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单位

年需求量

1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酱、料酒、生抽、蚝油、调料、淀粉、酵母、糖、八角、桂皮、豆瓣酱、榨菜、腌菜等

(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用指南(978-7-5066-5143-1)》、《GB 2763-2026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酱油: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调料:颗粒均匀、饱满。无杂质,无发霉虫蛀、无受潮、等变质现象。无明显刺鼻酸味。

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其他调味品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注:(1)以上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采购所列品种之外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所供货物的规格大小按市场行情确定。

(2)采购人按需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产品),中标人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3)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质保期及包装符合要求;所有提供的产品均须检验合格,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

(4)大米、食用油、干货、调料等(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保证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5)(★)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相关政策,采购人需自行采购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标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双方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地点: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分别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交货时间:按采购人指定时间进行。

3.交货方式:根据食堂实际需求,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将采购人所订购物资送达指定地点。

4.中标人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

5.食材供应要求:

配送频率一般为一天一次。采购人提前1天列明配送清单和相关要求。中标人需严格按要求进行配送,且如实提供市场批发价格的证明资料。配送时,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品牌、名称、规格和重量等)及清单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清单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菜品。

6.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7.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8.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9.运输要求:

(1)中标人不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在中标人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中标人所供货物必须使用正规合法的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确保所配送的食材保持新鲜优质。

(3)中标人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及人员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中标人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4)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交付给采购人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中标人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

10.出入库管理:中标人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11.交接查验

(1)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食堂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它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标人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采购人(各食堂)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有争议有据可查。

(3)原料留样

每次配送食品中标人须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的相关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准备,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原料双方须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食堂管理部门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交接凭证

每次配送食品由中标人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12.产品包装

(1)肉类(水产品)、水果、蔬菜、蛋类和半成品等非定量简易包装的食材应使用独立洁净的食品盛放箱(筐)放置,避免挤压。供应商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持食材新鲜度。

(2)干调、粮油、酸奶等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保证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3)在以上两点包装的基础上,供应商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另外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英文或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13.退换货处理

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要求退换货,供应商须在接到退换货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将合格新品送达。若未按时送达,每延迟1小时,处以该批次货款10%的违约金;若导致食堂停餐或影响正常供餐,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直接损失(按停餐人数×人均餐标×3倍计算)。

14.采购人临时加货处理

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予以响应并配送到位,以使采购人能准时开餐,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当天送货价执行。

五、服务标准:

一、供货要求

1.品种、等级、质量方面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有其他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2.食品生产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及相关规定。

3.中标人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人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且中标人支付年度预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若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合同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中标人。

4.产品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指令进行供货,由中标人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车,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中标人。货物品种、数量、规格以采购人、中标人共同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为准。

5.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品质量进行检测,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或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所供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赔偿,且中标人支付年度预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6.中标人应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切安全事故、意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7.禁止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7.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7.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7.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7.4.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7.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7.8.超过保质期限的;

7.9.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7.10.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7.11.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7.12.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食品;

7.1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7.14.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7.15.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7.16.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7.17.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7.18.转基因产品。

二、定价方式

1.中标人每月 5 日、20 日开展两次市场询价,于每次市场询价后的3天内向采购人提****信息中心出具的价格****信息中心无供货价格的商品,按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该机构出具每月的5日、20日两天的同规格食材价格平均值,经采购人确认后定为当月每类食材基准单价。基准单价当月固定,期间不做任何调整。

2.每类食材结算单价=每类食材基准单价*(1+中标上浮率),据实结算。每月最终审定金额由采购人确认(完成采购人验收、审计确认流程后)。

3.若中标人采取欺骗、隐瞒、虚报等手段,故意抬高货品价格的,采购人经调查发现价格虚高的,第一次扣除当日配送品种的总价;第二次处以该品种的2倍违约金;累计三次(含)后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4.若采购人审计部门对本周期内供货价格有异议的,以采购人审计部门审计结论为准。

5.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人工、管理、税金、利润、财务等各项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中标人有责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商品的价格信息,如采购人对供货方提供的商品价格有异议,采购人出具有效凭证与中标人协商,供货方须及时调整。

7.因季节性及天气等自然灾害,部分品种的价格相对月内双方确认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时,中标人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菜价时,应书面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如遇到特殊情况,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并签订补充协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否则,依法另行采购)。

三、保密条款

1、中标人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并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密。一旦发生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的失泄密事件,经查证属实,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组织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负责送货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的配送点(包含多次、分期分批到货等),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

4.采购人将不定期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对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的,送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合格的,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如产生严重后果的,需承担法律责任。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且中标人支付年度预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采购人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需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投标人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采购人一经查实,报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二、(★)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为本项目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投保金额不小于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采购据实结算。

注: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四、结算方式

1.付款人:****分局

2.付款方式:

项目为据实结算,无特殊情况(如财政年终年初结转等)送货款项结合当月考核情况每十五天结算一次,中标人报账时须提****信息中心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价格表(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提供的价格表进行核实,如发现价格有误或资料造假,可随时与采购人解除合同),年度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年度最高限价。对账结果经采购人审定后,中标人根据审**算金额开具对应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转账方式将货款付至合同中中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人和采购人合同约定货款付到合同签定单位账户,不准付到其他账户。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的,采购人有权在任一笔应付款中予以扣除,应付款不足扣除的,中标人应当予补足。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及保管、验收、质保期等所有的人工、管理、保险、财务费用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单位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订单要求供货,请投标人保证产品品质,考虑合理利润进行报价,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中标人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政府****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7、本项目所有涉及“合同期内”及次数等计算均以年度合同期限内计算,均包含本数。

五、考核办法(考核表详见下表)

1.考核时间安排:每月考核、日常考核。

2.考核范围和方式:对供应商的食材品质、送货及时性、服务质量、结账及时性等进行评分。供货商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并处以相应的经济罚款,每月罚款1000元。(罚款与考核同时生效)

3.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

评**果:得分 90分(含 90分)以上,采购人支付当月审**算金额100%;85分(含85分)-90分,采购人支付当月审**算金额95%;80分(含80分)-85分,采购人支付当月审**算金额90%;80分以下的,采购人支付当月审**算金额 80%(已罚扣的金额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75分(含75分)以下的,采购人不予付款。连续两个月得 75 分(含75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终止合同,且中标人支付年度预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分局 月度考核评分表

时间:

序号

考核

指标

分值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得分

1

准时送货

30

要求: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扣分:迟到 15 分钟以内每次扣 1 分;迟到 15 分钟-30 分钟的每次扣 2

分;迟到 30 分钟以上的,每次扣 3 分。

2

食材品质

35

要求:所有食材均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扣分:发现变质、过期食材、三无产品,出现伪劣、质次原料每次扣5分;包装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每次扣1分;没按采购人要求分装或者加工的每次扣1分;食材利用率低于90%,每次扣2分;未提供相关检疫检验票的,少送或者漏送的每次扣1分。

3

服务质量

30

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扣分:每漏送或者少送一个品种扣1分/次;未及时补货的扣3分/次:未能满足采购人的临时采购要求,每次扣2分;未按事先协商确定的品牌采购,每错送一个品种的品牌及规格的扣2分.

4

结算及时性

5

要求:按月及时与采购人对账、结账。

扣分:因中标方原因,上月账未在该月度内结清的,扣5分。

合计

****分局食堂 月度考核扣分汇总表

时间:

供应商名称

供应项目

序号

时间

扣分事由

扣分值

备 注

年 月考核得分

考核人: 供货商负责人: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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