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单位呈报《****关于申请审批闽江流域(**段)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附件收悉。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闽江流域(**段)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现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江流域(**段)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项目编码:****)
二、项目单位(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莲峰镇、林坊镇、隔川镇、姑田镇、揭乐乡、文亨镇、北团镇、罗坊乡、四堡镇、赖源乡、曲溪乡和塘前乡等12个乡镇,无新增用地。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1.**污水管网总长149.32公里,其中: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DN200-DN300污水主管53.65公里,UPVC110-200污水接户管95.69公里;配套建设φ1000混凝土污水检查井419座,φ450塑料污水检查井1551座,φ315塑料污水检查井6815座;同步恢复因施工破坏的给排水管网及破损路面、沟渠等。
2.排查检测DN200-DN300老旧污水主管16.8公里,改造修复破损管道16.2公里,同步进行管道清淤疏通,恢复管网排污能力。
3.闽江及支流沿河48处排口溯源排查,同步进行雨污管网错接混接改造。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207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0336万元。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及项目业主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请项目业主根****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第31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根据《**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办法(试运行)》的通知要求,项目****县委政法委员会报备。请项目业主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作出客观预测、综合评判,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风险的应对预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已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的标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勘察单项合同估算金额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的标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单独核准,请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行。
****改革局
2026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