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大岳山150MW风电、30MW储能一体化项目(重大变动)

审批
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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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225MAA7KWX916王春寓
吴红泽**壮族自治区****县
**壮族自治区**市**县融水镇民族大道86号防汛大厦一楼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融水大岳山150MW风电、30MW储能一体化项目(重大变动)****
2021版本:090-D4415-D4415-风力发电
**壮族自治区**市**县 三防镇、怀宝镇、安太乡、滚贝侗族乡等乡镇及附近所属山丘
经度:108.924060,109.081220 纬度: 25.333270,25.376030****审批局
2025-12-29
柳审环城审字〔2025〕53号
112550
902.5****
****0225MAA7KWX916********公司
914********5490874**桂宏****公司,******公司
914********459347T,914********57393312025-12-05
2026-04-292026-05-26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294AleP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性质为**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安装12台单机容量为5.0MW风电机组和15 台单机容量为6.0MW风电机组, 总装机容量为150MW,配套建设箱式变压器场内道路及集电线路等设施; 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风电机组通过场内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由一回220kV 后送出(送出线路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并配套**30MW/60MWh储能设施一套。项目设计年上网发电量为511.88G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2715h。项目安装12台单机容量为5.0MW风电机组和15 台单机容量为6.0MW风电机组, 总装机容量为150MW,配套建设箱式变压器场内道路及集电线路等设施; 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风电机组通过场内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由一回220kV 后送出(送出线路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并配套**30MW/60MWh储能设施一套。项目设计年上网发电量为511.88G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2715h。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陆生风力发电陆上风力发电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已按照原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环评(重大变动)现场调查,项目正在进行生态修复工作,风力发电场区、****电站建区和道路建设区基本实施了边坡防护、排水等措施,针对部分上、下边坡和风机平台等未及时进行覆绿,导致出现水土流失及塌方问题,部分弃渣场无拦挡措施等问题,提出了如下整改措施:①按照相关设计,尽快完善弃渣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弃渣场底部设置浆砌石挡渣墙,在坡面设置截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对存在裸露的弃渣场应尽快实施绿化措施,并加强养护;②按照相关设计,完善上边坡坡脚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外排水做好顺接措施,防止冲刷坡面及下游造成水土流失危害;③对于流挂区域,按相关设计进行设置拦挡、分级修坡:上游设置挡水士埂,下游设置挡墙,尽快对坡面实施绿化措施,如不能及时实施绿化措施应对裸露坡面采取临时覆盖措施;④对上边坡塌方区域,应及时清运土石方,尽快对塌方边坡进行加固和复绿,并修复损毁的路面;⑤建议对风机平台存在裸露区域实施植物措施,对草籽稀疏区域进行补植,并加强养护。 (2)废水:已按照原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施工期间场地周边地表水环境未受到污染,环评(重大变动)对废水未有整改意见。 (3)环境空气:已按照原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施工期间无废气污染投诉情况发生,环评(重大变动)对环境空气未有整改建议。 (4)噪声:已按照原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施工期间无噪声扰民投诉发生,环评(重大变动)对噪声未有整改建议。 (5)固体废物:已按照原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环评(重大变动)阶段现场踏勘未发现建筑材料及包装袋、土石方乱弃现象,弃土均统一运至弃渣场,土方得到有效处置;施工人员垃圾经收集后运至附近乡村存放点放置,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对固体废物为提出整改建议。 2、运营期: (1)水环境:原环评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环评(重大变动)阶段升压站已设置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因此,环评(重大变动)未对废水提出整改意见。 (2)环境空气:原环评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环评(重大变动)阶段升压站新增油烟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环评(重大变动)未对环境空气提出整改意见。 (3)噪声:已按照原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环评(重大变动)未对噪声提出整改意见。 (4)固体废物:已按照原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环评(重大变动)尚未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5)电磁环境:已按照原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环评(重大变动)未对电磁环境提出整改意见。 批复: (一)做好施工期扬尘防治工作,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降尘、围墙围挡、砂石料临时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以减轻大气污染。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尽量远离居民区,材料运输车辆要落实防撒落、防扬尘等措施,避免扬尘等影响村庄居民。 (二)项目****修理厂和混凝土拌合站,场内道路沿线布设截排水沟,并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三)做好施工区域土石方平衡设计,尽量减少挖方与弃方的产生;采取有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并做好地表开挖后的生态恢复工作;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 (四)做好施工期噪声防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及物料运输时间,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使用低噪声机械且缩短在敏感点附近的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五)优化施工道路修建方案,减少对林地的占用和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严格执行复垦方案,保证复垦后永久基本农田地理位置不改变、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六)项目营运期220千伏升压站应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等环保措施,确保升压站周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规定的4000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七)项目220千伏升压站内设置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采用“化粪池+调节池+沉淀池+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消毒”处理工艺,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外林地施肥,不外排。 (八)做好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须确保220千伏升压站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九)升压站内须对危废暂存间、集油池及事故油池等按要求进行防腐蚀和防渗漏处理。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排污口(源)》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有关规定建设规范化的排污口。 (十)做好一般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工作。须按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相关污染防治设施。检修废****公司综合利用,废轴承、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回收处置。 (十一)须按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废铅蓄电池、废含油抹布、废变压器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临时存放设施,危险废物须定期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做好危险废物处置及转移联单的台帐记录。 (十二)项目建成后3年内须对本区域候鸟迁徙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观测,根据跟踪观测结果对风机运行时间进行调整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并将调查报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做好鸟类迁徙期的巡护工作。 (十三)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十四)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十五)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评: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①已按照原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环评(重大变动)现场调查,项目正在进行生态修复工作,风力发电场区、****电站建区和道路建设区基本实施了边坡防护、排水等措施。②已完善弃渣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弃渣场底部设置浆砌石挡渣墙,在坡面设置截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对存在裸露的弃渣场应尽快实施绿化措施。③已完善上边坡坡脚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并外排水做好顺接措施。④对于流挂区域,已按相关设计进行设置拦挡、分级修坡。⑤对上边坡塌方区域,已清运土石方,并对塌方边坡进行加固和复绿,修复损毁的路面;⑥已对风机平台存在裸露区域实施植物措施,对草籽稀疏区域进行补植。 (2)废水:已落实。 (3)环境空气:已落实。 (4)噪声:已落实。 (5)固体废物:已落实。 2、运营期: (1)水环境:已落实。 (2)环境空气:已落实。 (3)噪声:已落实。 (4)固体废物:已落实,建设后单位正在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5)电磁:已落实。 批复: (一)项目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对散料堆场采取洒水、密闭封存、围挡、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或应用苫布、篷布等遮盖严实。 (二)本项目施工机械修理维护依托周边城镇现有企业进行,****修理厂;项目所需砂石料、混凝土采用商购,****修理厂和混凝土拌和站,基本不会产生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的雨水汇流处设置三级沉淀池,雨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周边沟渠; 项目不设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居住,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化粪池一并处理后用作农肥。 (三)项目已针对不同施工工段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采取相应的措施,尽量就地平衡土石方,减少弃土方的产生。 (四)施工过程中已合理安排工序,缩短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振动设备均已配备减振垫和隔声装置,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五)项目已优化施工道路修建方案,减少对林地的占用和植被破坏,项目永久占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六)升压站站区四周设置围墙,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升压站周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七)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0.5m3/h)处理后用于站外林地施肥绿化,不外排。 (八)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升压站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其厂界四周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12348-2008)1类标准。 (九)升压站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6.8m2;每台箱变底部设置集油池,容积为2.5m3;升压站内设置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75m3。危废暂存间、集油池、事故油池已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腐蚀、防渗措施。项目试运行至今未发生漏油事故,无事故废油产生。 (十)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站内值班人员定期清运,运往风电场附近村庄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置;检修产生的废旧玻璃钢材料和包装****公司综合利用,废轴承交由厂家回收处置;产生的废磷酸铁锂电池交由电池厂家回收处置。 (十一)运行期产生的废机油(含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抹布等危废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分类收集、进行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建立相关危废转移联单的台账。 (十二)已按要求开展项目建成后 3 年内候鸟迁徙持续跟踪观测,制定专项观测方案,在迁徙期采用定点监测与巡护结合的方式记录候鸟活动规律;根据观测结果对相关风机采取运行时段优化等保护措施。 (十三)已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建设单位分别通过在网络平台、《**日报》和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三种方式同步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和征询意见的公示信息,但在公示信息持续公开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公众意见及填写的征求表。 (十四)目前建设单位正在组织编制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待应急预案制定完成后提交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十五)已落实项目环评报告书及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并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无 批复: (1)项目建设期、运营期须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成后,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项目申报时已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5日内,将批复文件及批准后的《报告书》(报批稿****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检查。****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生态环境局。环评:无。 批复: (1)已按环境监测计划要求落实并上报当地环境主管部门。 (2)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运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3)项目于2022年12月取得原环评批复,工程于2023年12月开工建设,由于建设过程中项目的规模、地点发生重大变动,2025年10月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5年12月取得环评(重大变动)批复。 (4)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在收到环评(重大变动)批复后5日内,将批复文件及批准后的《报告书》(报批稿****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检查。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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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升压站内设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用于站区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升压站内设地埋****设备处理运行人员生活污水,污水处理能力为0.5m3/h。 已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环评:1、施工期:(1)生态环境:已按照原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环评(重大变动)现场调查,项目正在进行生态修复工作,风力发电场区、****电站建区和道路建设区基本实施了边坡防护、排水等措施,针对部分上、下边坡和风机平台等未及时进行覆绿,导致出现水土流失及塌方问题,部分弃渣场无拦挡措施等问题,提出了如下整改措施:①按照相关设计,尽快完善弃渣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弃渣场底部设置浆砌石挡渣墙,在坡面设置截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对存在裸露的弃渣场应尽快实施绿化措施,并加强养护;②按照相关设计,完善上边坡坡脚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外排水做好顺接措施,防止冲刷坡面及下游造成水土流失危害;③对于流挂区域,按相关设计进行设置拦挡、分级修坡:上游设置挡水士埂,下游设置挡墙,尽快对坡面实施绿化措施,如不能及时实施绿化措施应对裸露坡面采取临时覆盖措施;④对上边坡塌方区域,应及时清运土石方,尽快对塌方边坡进行加固和复绿,并修复损毁的路面;⑤建议对风机平台存在裸露区域实施植物措施,对草籽稀疏区域进行补植,并加强养护。(2)废水:已按照原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施工期间场地周边地表水环境未受到污染,环评(重大变动)对废水未有整改意见。(3)环境空气:已按照原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施工期间无废气污染投诉情况发生,环评(重大变动)对环境空气未有整改建议。(4)噪声:已按照原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施工期间无噪声扰民投诉发生,环评(重大变动)对噪声未有整改建议。(5)固体废物:已按照原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环评(重大变动)阶段现场踏勘未发现建筑材料及包装袋、土石方乱弃现象,弃土均统一运至弃渣场,土方得到有效处置;施工人员垃圾经收集后运至附近乡村存放点放置,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对固体废物未提出整改建议。2、运营期:(1)水环境:原环评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环评(重大变动)阶段升压站已设置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因此,环评(重大变动)未对废水提出整改意见。(2)环境空气:原环评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环评(重大变动)阶段升压站新增油烟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环评(重大变动)未对环境空气提出整改意见。(3)噪声:已按照原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环评(重大变动)未对噪声提出整改意见。(4)固体废物:已按照原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环评(重大变动)尚未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5)电磁环境:已按照原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环评(重大变动)未对电磁环境提出整改意见。批复:(1)做好施工期扬尘防治工作,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降尘、围墙围挡、砂石料临时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以减轻大气污染。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尽量远离居民区,材料运输车辆要落实防撒落、防扬尘等措施,避免扬尘等影响村庄居民。(2)项目****修理厂和混凝土拌合站,场内道路沿线布设截排水沟,并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3)做好施工区域土石方平衡设计,尽量减少挖方与弃方的产生;采取有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并做好地表开挖后的生态恢复工作;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4)做好施工期噪声防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及物料运输时间,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使用低噪声机械且缩短在敏感点附近的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影响周边居民。(5)优化施工道路修建方案,减少对林地的占用和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严格执行复垦方案,保证复垦后永久基本农田地理位置不改变、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6)项目营运期220千伏升压站应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等环保措施,确保升压站周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规定的4000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7)项目220千伏升压站内设置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采用“化粪池+调节池+沉淀池+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消毒”处理工艺,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外林地施肥,不外排。(8)做好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须确保220千伏升压站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9)升压站内须对危废暂存间、集油池及事故油池等按要求进行防腐蚀和防渗漏处理。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排污口(源)》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有关规定建设规范化的排污口。(10))做好一般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工作。须按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相关污染防治设施。检修废****公司综合利用,废轴承、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回收处置。(11)须按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废铅蓄电池、废含油抹布、废变压器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临时存放设施,危险废物须定期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做好危险废物处置及转移联单的台帐记录。(12))项目建成后3年内须对本区域候鸟迁徙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观测,根据跟踪观测结果对风机运行时间进行调整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并将调查报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做好鸟类迁徙期的巡护工作。(13))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14)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15)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6)项目建设期、运营期须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7)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成后,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8)项目申报时已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9)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5日内,将批复文件及批准后的《报告书》(报批稿****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检查。****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生态环境局。 环评:1、施工期:(1)生态环境:①已按照原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环评(重大变动)现场调查,项目正在进行生态修复工作,风力发电场区、****电站建区和道路建设区基本实施了边坡防护、排水等措施。②已完善弃渣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弃渣场底部设置浆砌石挡渣墙,在坡面设置截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对存在裸露的弃渣场应尽快实施绿化措施。③已完善上边坡坡脚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并外排水做好顺接措施。④对于流挂区域,已按相关设计进行设置拦挡、分级修坡。⑤对上边坡塌方区域,已清运土石方,并对塌方边坡进行加固和复绿,修复损毁的路面;⑥已对风机平台存在裸露区域实施植物措施,对草籽稀疏区域进行补植。(2)废水:已落实。(3)环境空气:已落实。(4)噪声:已落实。(5)固体废物:已落实。2、施工期:(1)水环境:已落实。(2)环境空气:已落实。(3)噪声:已落实。(4)固体废物:已落实,建设后单位正在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5)电磁环境:已落实。批复:(1)项目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对散料堆场采取洒水、密闭封存、围挡、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或应用苫布、篷布等遮盖严实。(2)本项目施工机械修理维护依托周边城镇现有企业进行,****修理厂;项目所需砂石料、混凝土采用商购,****修理厂和混凝土拌和站,基本不会产生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的雨水汇流处设置三级沉淀池,雨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周边沟渠; 项目不设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居住,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化粪池一并处理后用作农肥。(3)项目已针对不同施工工段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采取相应的措施,尽量就地平衡土石方,减少弃土方的产生。(4)施工过程中已合理安排工序,缩短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振动设备均已配备减振垫和隔声装置,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5)项目已优化施工道路修建方案,减少对林地的占用和植被破坏,项目永久占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6)升压站站区四周设置围墙,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升压站周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7)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0.5m3/h)处理后用于站外林地施肥绿化,不外排。(8)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升压站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其厂界四周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12348-2008)1类标准。(9)升压站内设置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6.8m2;每台箱变底部设置集油池,容积为2.5m3;升压站内设置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75m3。危废暂存间、集油池、事故油池已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腐蚀、防渗措施。项目试运行至今未发生漏油事故,无事故废油产生。(10)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站内值班人员定期清运,运往风电场附近村庄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置;检修产生的废旧玻璃钢材料和包装****公司综合利用,废轴承交由厂家回收处置;产生的废磷酸铁锂电池交由电池厂家回收处置。(11)运行期产生的废机油(含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抹布等危废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分类收集、进行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建立相关危废转移联单的台账。(12)已按要求开展项目建成后 3 年内候鸟迁徙持续跟踪观测,制定专项观测方案,在迁徙期采用定点监测与巡护结合的方式记录候鸟活动规律;根据观测结果对相关风机采取运行时段优化等保护措施。(13)已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建设单位分别通过在网络平台、《**日报》和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三种方式同步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和征询意见的公示信息,但在公示信息持续公开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公众意见及填写的征求表。(14)目前建设单位正在组织编制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待应急预案制定完成后提交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15)已落实项目环评报告书及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并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16)已按环境监测计划要求落实并上报当地环境主管部门。(17)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运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18)项目于2022年12月取得原环评批复,工程于2023年12月开工建设,由于建设过程中项目的规模、地点发生重大变动,2025年10月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5年12月取得环评(重大变动)批复。(19)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在收到环评(重大变动)批复后5日内,将批复文件及批准后的《报告书》(报批稿****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检查。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使用的危险、有害物质主要有润滑油、液压油、变压器油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检修或者事故情况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和废变压器油均为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 (1)风机维修与运行期润滑油风险分析 风机运行期维修和保养使用的润滑油主要包括变桨偏航轴承用油脂、齿轮箱(增速箱)油脂、变桨偏航驱动用齿轮油、发电机润滑油脂、主轴承润滑脂、液压油等。运行期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风机维修所用润滑油发生跑、冒、滴、漏现象,若未及时发现,经过雨水冲刷,污染周边水体的风险。 (2)变压器油风险分析 变压器为了绝缘和冷却的需要,其外壳内装有大量变压器油,主要一般只有发生事故时才会排油。变压器油一旦泄露进入环境中,将会进入周边土壤造成土壤污染,如遇降雨还将随地表径流进入周边地表水中,存在污染地表水环境的风险。变压器事故排油发生废油外溢,遇火源易引发火灾事故,对周边居民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3)废铅蓄电池 本项目采用的蓄电5****蓄电池厂家进行更换,存在污染环境的情况较小。本项目运行时间不到1年,目前未产生废铅蓄电池。 根据实地调查,项目风机采取了以下措施: (1)为风机齿轮箱配有带高效油过滤器和油冷却器的强制稀油润滑系统,能防止油洒落在地表; (2)采用强制润滑方式,减少油脂洒落地面; (3)润滑油采用专门针对风电齿轮箱的抗点蚀润滑油; (4)装有强迫风冷外循环水冷却器,可在40℃的环境下使油的温度保持在65℃以下,能够降低漏油现象; (5)运维人员对风机维护过程中塔筒内可能产生的极少量落地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HW08)及时进行彻底清理收集,以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每台风机箱变基础周边设置围堰,底部设容积为2.5m3集油池,集油池底部及四周做好防渗措施,顶部加盖防雨措施。事故时,事故排油引入集油池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升压站采取了以下措施: (1)升压站内主变压器旁设置1座主变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75m3),事故时,主变事故排油引入事故油池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少量废油渣及检修产生的废抹油布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升压站内已建设1间危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严禁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单位、个人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3)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库房封闭,做好防雨、防风、防渗漏、防扬散措施,门口设置有警示标识和环境保护标识,库房内分类存放。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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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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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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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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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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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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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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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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