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发改投审〔2026〕46号
关于**县南磜镇省际廊道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一期)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准**县南磜镇省际廊道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一期)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委托****编制的《**县南磜镇省际廊道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一期)投资概算》。
二、项目编码:****。
三、建设地点:**县南磜镇石寨村、洋山村。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石寨村老圩改造:外立面提升改造约9816.26平方米,屋顶更新改造约3870.74平方米,屋面格栅约915.75平方米,四小园建设约1185平方米,路灯80杆,“三线”整治约1800米,河道整治约1300米,垃圾收集点10个,围蔽安装约190米,垃圾清理等。
2.****村委周边提升建设:外立面提升改造约8627.36平方米,屋顶更新改造约2602.69平方米,屋面格栅约895.16平方米,四小园建设约1068平方米,路灯80杆,“三线”整治约1000米,河道整治约630米,垃圾收集点5个,围蔽安装约465米,修建河道休闲步道约940米,垃圾清理等。
3.黄奎入口节点提升改造:外立面提升改造约3222.91平方米,屋顶更新改造约1138.68平方米,四小园建设约415平方米,垃圾清理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概算总投资1304.3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195.25万元、勘察6万元、设计33.47万元、监理32.27万元,其他37.31万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六、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八、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九、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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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领导裕君、永岭、光庆同志,县财政局、****建设局、自然**局、统计局、“百千万工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