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对“****医用液氧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疑问回复及澄清修改,具体如下:
一、答疑回复
疑问1:评审因素中紧急供货时效性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评分依据严****工厂的地理位置,实际效果等同于限定特定供应商,涉嫌指向特定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和地域歧视。
**市及****周边 250KM 半径内,****工厂仅有 5 家,分别为液化****公司、林德梅山****公司、林德****公司、****公司、****公司。目****工厂到****液氧站 2.5 小时内送达条****工厂数量极其有限,仅有 1 家,且医用液氧为危险化学品,其运输受到严格的速度限制(高速最高 80 公里/小时和时间管制(夜间禁行)),其实际运送时效会进一步受到影响。根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相关典型案例中的认定标准,通过评审因素的限制,致使能够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法定3家,足以认定该评审因素具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嫌疑。
回复:经核实,能够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二、澄清或修改事项
事项1: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3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现修改为: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氧压缩的或液化的);
②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为医用气体(氧)或医用氧、具备药品再注册批件氧(液态)(有效期内)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氧(液态)(有效期内)、具备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③供应商属于自行运输的,应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液氧)或者第二类(非易燃无毒气体));属于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协议且受托方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液氧)或者第二类(非易燃无毒气体))。
事项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中 “三、服务需求第2项”:“供应商要配备相应的运输、装卸人员及业务对接人员,****医院联络及供货管理。相****医院液氧站)应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证)。”
现修改为:供应商要配备相应的运输、装卸人员及业务对接人员,****医院联络及供货管理。相****医院液氧站)应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压力容器操作证)。
事项3: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15时00分(**时间);现修改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2日09时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开启时间:2026年06月01日15时00分(**时间);现修改为:开启时间:2026年06月02日09时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三、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健康路98号
联系人:魏齐飞
联系方式:183****4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小区西门**路26-16号
联系人:张旭
联系方式:151****0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齐飞(采购人代表)、张旭(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83****4092(采购人代表)、151****0365(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