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10千伏古桥线线路改造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8日 - 2026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266
通讯地址:**市**区筠门岭路1****审批局四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 项目名称 | **110千伏古桥线线路改造工程 |
| 建设地点 | 输电线路位于**市信**大桥镇、古陂镇、**镇境内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0研究所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代码****,性质为改建,用地26994m2(永久94m2、临时26900m2)。建设内容如下: 线路以110kV古桥线原#24大号侧**J1终端塔为起点(东经115°0'31.977",北纬25°21'37.453")以110kV大桥变110kV构架为终点(东经115°8'23.921",北纬25°21'22.843"),利旧原110kV古桥线#1-#24段线路7.683km,**线路14.2km,**杆塔47基,**线路均采用单回路架空设计,导线采用JL3/G1A-300/40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地线采用1根48芯OPGW-48B1-90型复合光缆和1根JLB20A-100铝包钢绞线;工程拆除110kV古桥线#25-#80(不含#79)段线路,路径长13.7km,共拆除55基塔;临时工程包括塔基施工场地(含拆除)、牵张场、施工便道、跨越施工场地。 项目输电线路穿越生态红线区域约0.72km,红线内立塔3基,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流域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红线;****政府2026年4月9日出具了《****政府关于**110千伏古桥线线路改造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项目涉及湿地,所地在林业部门已同意线路选址;****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工程总投资2014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占总投资1.63%。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石灰、水泥、砂石料等混合应在有遮挡的地方进行;散状材料、土石方堆放和运输采用篷布遮盖;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避开空气敏感点,选择车流量少、人口少、影响范围小的路段,限制车速;采取洒水湿法抑尘措施,保持地面低尘负荷状态。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程用水及道路降尘等;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民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电站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控制施工时序,避免雨季施工;施工时应做到“先防护、后施工”,临近水体施工时应设置临时挡墙,雨季前完成拦截措施,防止施工废水及固废排入水体;施工场地设置远离水体,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跨越河流等水体段应一档跨越,不在水体中立塔。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在水体附近清洗含油器械及车辆,避免油类物质、施工废水、渣土和其他固体废物排入河流。 噪声: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设备运行管理,保持良好状态;优化施工布局,高噪声机械设备布设应远离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噪声源设备设置围挡;施工场地靠近居民点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限制夜间施工,如需夜间施工,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告;关闭闲置不用设备,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车辆减速、禁鸣,装卸轻拿轻放,文明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有建筑垃圾、施工生活垃圾、线路拆除导地线及相应金具等;建筑垃圾、线路拆除废旧导线和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建筑垃圾统一清运至当地部门指定点,不外弃;线路拆除产生的导地线、金具、切断后的塔材等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利用。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过程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生态环境:施工应遵循避让、减缓、修复和补偿、施工管理等生态保护措施;合理选线、布点、划定施工范围,减少占地;优化杆塔设计,减少杆塔数量,减少土石方开挖量;优化施工方案,线路跨越较好植被区域时采取无人机协助架线工艺;塔基开挖剥离表土用于后期植被恢复,设置基础挖方和表土堆土场,堆土应采取拦挡与苫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选用乡土植物绿化恢复,杜绝外来物种;施工结束及时清理施工遗迹及建筑垃圾,进行土地平整,尽快复耕;避免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大的施工活动;明确涉及生态敏感区边界范围,生态保护红线内及涉及公益林时,禁止设置施工营地和牵张场,塔基建设须避让湿地,确需占用的应经监管部门许可;应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护、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线路采用高塔跨越,减少植被砍伐,施工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或采用人抬道路,减少道路开辟。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不产生废水和固体废物,运行期间主要有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的环境影响。 加强线路运行期线路塔基处临时占地植被的抚育和管护,线路维护和检修,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计划,检查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不定期巡查线路,特别针对环境保护对象,保持生态环境不破坏,生态与工程运行相协调;合理选择塔型、导线型式、导线的配电架构高度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线路导线对地高度及交叉跨越控制距离应严格满足《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设置电磁环境安全警示标志,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对所在地居民进行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和教育;合理选择导线截面以降低线路电晕噪声水平,加强输电线路运营管理,确保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 3、环境监测措施 工程完成运行投产后,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输电线路和环境敏感目标监测一次,正常运行后针对环保投诉情况进行监测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及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 |
| 公众参与情况 |